天南公司因浦东公司拖欠其货款300万元与浦东公司协商未果,欲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

练习题库2022-08-02  27

问题 天南公司因浦东公司拖欠其货款300万元与浦东公司协商未果,欲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之前,天南公司向浦东公司所在的A县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甲市A县法院根据甲公司的申请,查封了乙公司的厂房。后天南公司向合同履行地甲市B县法院起诉浦东公司,要求支付货款人民币300万元。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天南公司申请财产保全后,须在30天内起诉,否则法院应当解除保全B.浦东公司提出以冻结其300万元存款为条件申请法院解除对厂房的保全,法院可以准许C.如果天南公司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A县法院应当解除对浦东公司厂房的保全措施D.天南公司的保全给浦东公司造成损失的,浦东公司可以向A县法院或者B县法院起诉天南公司赔偿损失

选项 A.天南公司申请财产保全后,须在30天内起诉,否则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B.浦东公司提出以冻结其300万元存款为条件申请法院解除对厂房的保全,法院可以准许
C.如果天南公司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A县法院应当解除对浦东公司厂房的保全措施
D.天南公司的保全给浦东公司造成损失的,浦东公司可以向A县法院或者B县法院起诉天南公司赔偿损失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诉前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 《民诉解释》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 《民诉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一)保全错误的;(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民诉解释》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向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以外的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全手续移送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诉前保全的裁定视为受移送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因此,应由甲市B县法院来解除保全措施,C选项说法错误。 《民诉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D选项说法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congyezige/679205.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