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关于法院的送达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陈某以马某不具有选民资格向法院提起
关于法院的送达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陈某以马某不具有选民资格向法院提起
免费题库
2022-08-02
67
问题
关于法院的送达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陈某以马某不具有选民资格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马某拒不签收判决书,法院向其留置送达B: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向葛某送达开庭传票,葛某未寄回送达回证,送达无效,应当重新送达C:法院在审理张某和赵某借款纠纷时,委托赵某所在学校代为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D:经许某同意,法院用电子邮件方式向其送达证据保全裁定书
选项
A:陈某以马某不具有选民资格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马某拒不签收判决书,法院向其留置送达
B: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向葛某送达开庭传票,葛某未寄回送达回证,送达无效,应当重新送达
C:法院在审理张某和赵某借款纠纷时,委托赵某所在学校代为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
D:经许某同意,法院用电子邮件方式向其送达证据保全裁定书
答案
A
解析
【考点】送达方式【详解】《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因此选项A正确。《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据此,委托送达只能委托法院,而不能委托其他单位,选项C错误。邮寄送达的,以回执确认是否送达而不是寄回送达回证,选项B错误。第87条第1款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因此,D选项错误,不选。本题正确答案为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congyezige/678301.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平仓是指交易者了结持仓的交易行为,了结的方式是针对持仓方向作相反的对冲买卖。()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品种的有()。A.螺纹钢 B.白糖 C
期货市场中不同主体,风险管理的内容、重点及措施是不一样的。下列选项中主要面临可控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影响供给的因素的是()。A.价格 B.收入水平 C.相关产
2015年7月8日,家住朝阳区的甲向海淀区法院起诉乙,要求法院判决乙交付合同项下
周某、赵某和贾某因涉嫌强奸、抢劫(共同犯罪),程某因涉嫌包庇贾某被人民法院依法判
2009年5月,某县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共同犯罪的被告人黄某(
某证券经营机构被中国证监会以欺诈客户为由,罚款20万元。该机构不服,向人民法院提
海口市陈某驾驶货轮在我国内海航运时,被上海市海关缉私队查获,货轮上载有我国禁止进
2006年5月17日,马来西亚人陈某驾驶货轮在我国领海运输我国限制进口货物。被我
随机试题
[img]2022m3x/ct_ve01202001m_eillist_0350_220329[/img][br][originaltext]The2-
Opinionpollsarcnowbeginningtoshowareluctantconsensusthat,whoeveri
Theidealcompanionmachinewouldnotonlylook,feel,andsoundfriendlybu
【1】[br]【2】[originaltext]TakeataxiinShanghaiandyouwillpaymoretha
Willyouneedallexperiencedsalesmanforyourcompanyatpresent?A、目前您是否有
若某行业中许多生产者生产出一种标准化产品,我们可以估计到其中任何一个生产者的需求
在识读电气工程施工图时读图例的下一步为()。A.识读平面图 B.识读系
X线显示日光放射状骨膜反应的疾病是A.骨软骨瘤 B.骨囊肿 C.骨巨细胞瘤
A.碳酸钙 B.焦磷酸钙 C.二氧化硅 D.不溶性偏磷酸钙 E.B+C与
下列招标要求中,属于招标人排斥投标人的是( )。A.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