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真题)齐某在A市B区利用网络捏造和散布虚假事实,宣称刘某系当地黑社会

题库2022-08-02  39

问题 (2017年真题)齐某在A市B区利用网络捏造和散布虚假事实,宣称刘某系当地黑社会组织“大哥”,A市中级法院院长王某为其“保护伞”。刘某以齐某诽谤为由,向B区法院提起自诉。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B区法院可以该案涉及王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B.B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应请求上级法院指定管辖C.B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王某应自行回避D.齐某可申请A市中级法院及其下辖的所有基层法院法官整体回避

选项 A.B区法院可以该案涉及王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B.B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应请求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C.B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王某应自行回避
D.齐某可申请A市中级法院及其下辖的所有基层法院法官整体回避

答案 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本题中,诽谤罪属于依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条件是“自诉人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而不是涉及某人,故A项错误。
《刑诉法解释》第18条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管辖,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故B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王某不属于本案的审判、检察、侦查人员,不适用自行回避,故C项错。
我国刑事诉讼没有规定整体回避制度,故D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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