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2016年真题)某地发生一起以爆炸手段故意杀人致多人伤亡的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
(2016年真题)某地发生一起以爆炸手段故意杀人致多人伤亡的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
考试题库
2022-08-02
90
问题
(2016年真题)某地发生一起以爆炸手段故意杀人致多人伤亡的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王某被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关于本案辨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证人甲辨认制造爆炸物的工具时,混杂了另外4套同类工具B.证人乙辨认犯罪嫌疑人时未同步录音或录像,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C.证人丙辨认犯罪现场时没有见证人在场,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D.王某作为辨认人时,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选项
A.证人甲辨认制造爆炸物的工具时,混杂了另外4套同类工具
B.证人乙辨认犯罪嫌疑人时未同步录音或录像,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C.证人丙辨认犯罪现场时没有见证人在场,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D.王某作为辨认人时,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答案
A
解析
《公安部规定》第260条规定,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5件。A项正确。
《刑诉法解释》第105条规定:“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1)辨认不是在调查人员、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2)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3)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4)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5)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6)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情形。”因此,同步录音录像、见证人在场,是必要时才要求的,没有并不会使得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根据。B、C项错误。
《公安部规定》第260条规定,只有在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时,陪衬物才不受数量的限制。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congyezige/671382.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家具店出售的衣柜,如未被恰当地固定到墙上,可能发生因柜子倾倒致人伤亡的危险。关
2016年2月,王某与某培训中心签订了一份该培训中心提供的《名校包过班入学协议》
关于下列几起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A.甲公司认
2016年1月,反垄断执法机构多次收到举报材料,反映有6家企业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
2016年1月,反垄断执法机构多次收到举报材料,反映有6家企业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
甲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将其商标权普通许可给乙公司使用,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公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涉外仲裁案件只能在专
家住在A市A区的张某于2016年3月1日向家住在A市B区李某借款,双方在A市C区
关于执行异议和复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法院对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应当
下列哪些案件不应当再审:()A.二审法院于2013年2月1日当庭判决解除张某与
随机试题
Singaporeiswellknownasamulti-racial,multi-culturalandmulti-religiousna
[originaltext]W:Hello,professorDennis,mynameisSusanAdams.1readinuni
Youknowyouhavetoread"betweenthelines"togetthemostoutofanythin
Thereare10blanksinthepassage.Usethewords(phrases)giveninthebox
新生儿败血症产后感染的症状一般发生于A.生后1天以内 B.生后2天以内 C.
施工安全管理的重点是()。A.落实安全责任制与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B.明确安全管
我国目前所采用的市场进入方式为()。A.严格限制的市场进入 B.
下列关于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的表述,错误的是( )。A.详细规划要对整个风景名胜
男,35岁,消瘦、乏力、怕热、手颤2个月,夜间突然出现双下肢软瘫,急诊查:神志清
酮体包括A、草酰乙酸、β-羟丁酸、丙酮 B、乙酰乙酸、β-羟丁酸、丙酮酸 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