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真题)甲将乙杀害,经鉴定甲系精神病人,检察院申请法院适用强制医疗程序

免费题库2022-08-02  34

问题 (2016年真题)甲将乙杀害,经鉴定甲系精神病人,检察院申请法院适用强制医疗程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院审理该案,应当会见甲B.甲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院可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C.甲出庭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诉讼代理人代为发表意见D.经审理发现甲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选项 A.法院审理该案,应当会见甲
B.甲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院可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C.甲出庭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诉讼代理人代为发表意见
D.经审理发现甲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答案 A

解析 《刑诉法解释》第635条第2款规定:“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会见被申请人,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A项正确。
《刑诉法解释》第634条规定:“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自受理强制医疗申请或者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之日起3日以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法院“应当”而非“可以”通知。B项错误。
《刑诉法解释》第636条第2款规定:“被申请人要求出庭,人民法院经审查其身体和精神状态,认为可以出庭的,应当准许。出庭的被申请人,在法庭调查、辩论阶段,可以发表意见。”C项错误。
《刑诉法解释》第637条规定:“对申请强制医疗的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3)被申请人具有完全或者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并退回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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