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真题)陈某欲得到一工程,送给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刘甲100万元,希望其能

资格题库2022-08-02  34

问题 (2019年真题)陈某欲得到一工程,送给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刘甲100万元,希望其能够向管理工程的副市长刘乙(刘甲胞弟)说情。刘甲将100万元现金以及陈某的请求告诉刘乙,刘乙说:“钱你留着,工程我会帮助的。”陈某遂获得工程。关于本案下列正确的是?A.刘甲和刘乙构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陈某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B.刘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刘乙构成受贿罪,陈某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C.刘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刘乙不构成受贿罪,陈某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D.刘甲构成受贿罪,刘乙不构成受贿罪,陈某构成行贿罪

选项 A.刘甲和刘乙构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陈某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B.刘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刘乙构成受贿罪,陈某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C.刘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刘乙不构成受贿罪,陈某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D.刘甲构成受贿罪,刘乙不构成受贿罪,陈某构成行贿罪

答案 A

解析 受贿罪的本质在于“权钱交易”。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特定关系人收受请托人财物,国家工作人员事后知情,如果不反对,说明其认可该财物,应认定为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特定关系人与之一并成立受贿罪的共同犯罪。请托人将财物交给特定关系人(有影响力的人),原则上成立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但是,如果请托人明知该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有共同受贿的故意,则请托人构成行贿罪。
本题中,国家工作人员刘乙,明知陈某送给其哥哥刘甲的100万元,是其职务行为的对价,仍然接受请托,说明其认可了权钱交易,构成受贿罪。刘甲与刘乙构成受贿罪的共犯。刘甲构成受贿罪,也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定受贿罪。请托人陈某向有影响力的人(刘甲)行贿,因其主观上并不明知国家工作人员刘乙有受贿的故意,故陈某的行为不构成行贿罪,陈某只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B、C、D三项错误,A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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