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真题)《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第13条要求完

资格题库2022-08-02  39

问题 (2015年真题)《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第13条要求完善法庭辩论规则,确保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法庭应当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依法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论辩护权。关于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符合我国刑事审判模式逐步弱化职权主义色彩的发展方向B.确保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核心在于保障被告人和辩护人能充分发表意见C.体现了刑事审判的公开性D.被告人认罪的案件的法庭辩论,主要围绕量刑进行

选项 A.符合我国刑事审判模式逐步弱化职权主义色彩的发展方向
B.确保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核心在于保障被告人和辩护人能充分发表意见
C.体现了刑事审判的公开性
D.被告人认罪的案件的法庭辩论,主要围绕量刑进行

答案 ABD

解析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众所周知,刑事审判的举证、质证是法庭调查的核心,核心在于保障被告人和辩护人能充分发表意见。在庭审过程中充分质证,对于查清案件事实具有重要作用,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关键措施。这项改革实质是要改变在刑事诉讼中长期存在的以侦查为中心、以笔录卷宗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强化了辩护律师在法庭调查中质证权。实现以司法审判标准为中心,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的法庭辩论,主要围绕量刑进行,充分发挥审判尤其是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作用,最终实现司法公正,符合我国刑事审判模式逐步弱化职权主义色彩的发展方向。这对于完善我国司法制度,切实维护司法公正,防止冤假错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都具有重要意义。”故ABD项正确,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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