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经批准,在路旁搭建一临时修理部。后其未经批准,将其改造为水泥楼房。城管所发现

admin2022-08-02  37

问题 郭某经批准,在路旁搭建一临时修理部。后其未经批准,将其改造为水泥楼房。城管所发现后两次限期拆除,郭某均不予执行。城管所工作人员吕某、关某见此情形,于下班时间将其强行拆除,致使郭某屋内许多电器被损。郭某不服,要求城管所赔偿。如果郭某在屋顶被拆后,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致使屋内财产又因雨淋而受损失,应如何界定城管所的赔偿责任?(   )A.城管所应承担全部损失B.城管所工作人员应承担全部损失C.城管所应承担因未采取防护措施致损失扩大的部分D.城管所有权采取强制拆除措施,且其已向郭某发出过限期拆除通知,所以不应承担责任

选项 A.城管所应承担全部损失
B.城管所工作人员应承担全部损失
C.城管所应承担因未采取防护措施致损失扩大的部分
D.城管所有权采取强制拆除措施,且其已向郭某发出过限期拆除通知,所以不应承担责任

答案 C

解析 考查行政赔偿的特征、行政赔偿的范围。参见《国家赔偿法》第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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