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说法,正确的有(  )等。A.资格证书每三年续展登记一次

题库2022-08-02  35

问题 关于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说法,正确的有(  )等。A.资格证书每三年续展登记一次B.资格获得者在一个登记期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缓登一年;在一个登记期内有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缓登两年C.因有情节严重的买卖书号行为而被注销责任编辑证书的人员,三年内不得申请责任编辑注册D.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在获得证书后三个月内申请职业资格登记,逾期一律不予登记E.已进行职业资格登记的人员,如变更出版单位,应在三个月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选项 A.资格证书每三年续展登记一次
B.资格获得者在一个登记期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缓登一年;在一个登记期内有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缓登两年
C.因有情节严重的买卖书号行为而被注销责任编辑证书的人员,三年内不得申请责任编辑注册
D.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在获得证书后三个月内申请职业资格登记,逾期一律不予登记
E.已进行职业资格登记的人员,如变更出版单位,应在三个月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答案 ACE

解析 根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职业资格登记有效期3年,每3年续展登记一次。续展登记时,由申请人所在出版单位于有效期满前30日内申请办理续展登记手续。如有特殊情况,登记有效期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逾期仍不办理续展登记手续的,原登记自动失效。职业资格登记失效后,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可以保留其5年内申请职业资格续展登记的资格。已按规定办理责任编辑注册手续并取得责任编辑证书的人员,无需办理续展登记。第十三条规定,已登记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变更出版单位或取得高一级职业资格的,应在3个月内按本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申请变更登记。第二十一条规定,被注销责任编辑证书的人员,3年内不得申请责任编辑注册。第二十五条规定,责任编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注销其责任编辑证书:①有参与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等违反出版法规行为的;②担任责任编辑的出版物出现内容质量、编校质量等违法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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