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对其证券自营业务与其他业务不依法分开办理,混合操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资格题库2022-08-02  62

问题 证券公司对其证券自营业务与其他业务不依法分开办理,混合操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撤销其(??)。Ⅰ.营业执照Ⅱ.任职资格Ⅲ.证券从业资格Ⅳ.生产许可证A.Ⅱ、ⅢB.Ⅰ、ⅡC.Ⅰ、ⅣD.Ⅰ、Ⅱ、Ⅲ、Ⅳ

选项 A.Ⅱ、Ⅲ
B.Ⅰ、Ⅱ
C.Ⅰ、Ⅳ
D.Ⅰ、Ⅱ、Ⅲ、Ⅳ

答案 A

解析 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条,证券公司对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不依法分开办理,混合操作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
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congyezige/1716053.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