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职称英语
而后,她放下右手,仔细地把右手摊在桌子上,左手拿起一把切饼的刀,对准右手的无名指来回一锯,又来回一锯。她做得干净利落,完全不像十岁的孩子。我傻了,忘了去
而后,她放下右手,仔细地把右手摊在桌子上,左手拿起一把切饼的刀,对准右手的无名指来回一锯,又来回一锯。她做得干净利落,完全不像十岁的孩子。我傻了,忘了去
游客
2023-12-01
55
管理
问题
而后,她放下右手,仔细地把右手摊在桌子上,左手拿起一把切饼的刀,对准右手的无名指来回一锯,又来回一锯。她做得干净利落,完全不像十岁的孩子。我傻了,忘了去夺她的刀。
“哦,天啊!”这是旁边的人发出的惊叹,不是我。
我猛地烦躁起来,这一切太出乎我的意料,我对生活的构想完全不是这样。你想想,我的女儿,一向品学兼优的漂亮的乖女儿,竟然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这种举动。她所破坏的不仅仅是我当时的心情,还涉及我从小就形成的某种审美情趣。我呆呆地看着她的手指,流血的手指因恐惧和伤害而颤抖着,显得更加变形了,一层黏黏的血覆盖着手指,把一切都搞得不干净了。
选项
答案
I got irritated instantly because it was absolutely contrary to my expectations and was not my idea of life at all. Think about it, my daughter, a lovely good girl, being outstanding both in virtue and learning all the time, should have made such a move in public. What she destroyed was not only my mood at that time, but also a certain aesthetic taste developed from my childhood. I stared at her bleeding finger which was trembling and distorted out of fear and pain. Everything was stained by the sticky blood covering on her finger.
解析
1.本文选自叶弥的小说集《混沌年代》,作者是以第一人称来叙述的,主体时态应为一般过去时。画线部分共有四句话,语言直白简单、口语化,翻译时应注意调整语序,选用合适的句型结构以符合英语的表达习惯。
2.仔细观察第一句中的三个分句,第一个分句应处理为主句,第二和第三个分句并列,为第一个分句中“烦躁”的原因,翻译时应补充出其中的逻辑关系,将because翻译出来;“太出乎我的意料”可译为was absolutelycontrary to my expectations。
3.第二句中的“你想想”应译为think about it,而不能直译为you think,不符合英语表达习惯。“漂亮的乖女儿”为“我的女儿”的同位语,翻译时,“乖女儿”可译为good girl,避免与前面daughter重复;定语“品学兼优的”用动名词短语being excellent both in…译出。“竟然会”表达惊讶的语气,用情态动词should havedone来表达,“在大庭广众之下”意为“当众地”,可用短语in public译出。
4.第三句“她所破坏的”处理为主语从句what she destroyed;“心情”和“审美情趣”并列,用并列结构notonly...but also译出;定语“从小形成的”用分词短语developed from childhood来表达,作taste的后置定语。
5.最后一句较长,建议采用拆译的方法,使译文结构更简洁明了。前三个短句为一个意群,译为一句,后两个短句另译一句。在第一句,可把“我呆呆地看着她的手指”处理成主句;“流血的手指……颤抖着,显得更加变形了”处理为which引导的定语从句,其中的“颤抖着”和“变形”处理为从句的谓语;原因状语“因恐惧和伤害”译为介词短语out of fear and pain。“把一切都搞得不干净了”可用动词taint或stain,因为此处“搞得不干净”既指“把地方弄脏”,也暗含“玷污名声”的意味。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zcyy/3234668.html
相关试题推荐
泊珍到偏远小镇的育幼院把生在那里养到1岁的孩子接回来。但泊珍看他第一眼,仿似一声雷劈头而来。令她晕头胀脑,这1岁的孩子脸型长得如此熟悉,她心里的第一道声
在聪颖、精明的犹太人眼里,任何东西都是有价的,都能失而复得,只有智慧才是人生无价的财富。而智慧,很大程度上是从书本中得来的。为了让孩子们喜欢书本,当孩子
这里有善心的神父和修女,这里将来会扩充为有医疗作用的看护中心,这里是留住孩子最好的地方。(2012年真题)Itisthebestshelterfor
春秋时期,楚文王垂涎息国国君夫人息妫的天生丽质,派兵灭了息国,霸占了息妫。他们一起生活了好多年,甚至还养了孩子,然而息夫人从来不愿开口跟楚文王说一句话。
这孩子是她的秘密,她将秘密留在这树木掩映的建筑里。(2012年真题)Shekeptthechildashersecret,theoneshe
在中国,孩子的满月酒是其人生中第一个重要仪式。孩子满月那天,家人邀请亲朋好友来一起庆祝。通常孩子穿上狗头帽、虎头鞋,象征着孩子能幸运一生。孩子周岁那天的
院长说这孩子发育迟缓时,她更是心头无绪。Shefeltevenmorelostwhenthedirectorsaidthatthechil
但是,有一件事,出乎意料之外,使鲁迅对她发生了敬意,因为,她对孩子们能够讲述一些“长毛”(关于太平天国)的故事;又一件事,更使鲁迅对她发生了很大的敬意,
把亲情放在适当的位置上,双方都不致失落。人到中年,亲情的互动,是阶段性的幸福,不要赋予它太严肃的意义,也不要把它看得无足轻重。上帝不允许孩子永远记住父母
院长说这孩子发育迟缓时,她更是心头无绪。Shefeltevenmorelostwhenthedirectorsaidthatthechil
随机试题
A、thestudyofmodernIndiansocietiesB、thestudyofclimatologicalrecordsC、t
[originaltext]TelephonebooksintheUnitedStateshavewhite,blueandyel
【S1】[br]【S6】L此处应选择一个名词。根据下文的内容可判断,此处是学校对付学生作弊而采取的策略。因此此处应选择L)strategies。本句意为“
IsEnglishAppropriateforaGlobalLanguage?SeveralintrinsicfeaturesofEngl
教师劳动的目的、任务、对象、手段、工具有别于其他职业,因而具有其自身的职业道德特
小明离上大学的时间还有10年,四年大学毕业后准备在美国读2年硕士,以目前物价水平
特种设备安装单位除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还应具备相应的( )条件。A.企业资
下列有关法律主体的说法,错误的是()。A.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不属于法
在中国古代法律传统中,关于“礼”与“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福利的支付方式分为()A:当期支付 B:实物支付 C:延期支付 D:支票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