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学历类
某演出公司与“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自创歌
某演出公司与“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自创歌
免费题库
2022-08-02
7
问题
某演出公司与“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自创歌曲 2-3 首,每首酬金 2 万元。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何种类型?A.特定之债B.单一之债C.选择之债D.法定之债
选项
A.特定之债
B.单一之债
C.选择之债
D.法定之债
答案
B
解析
根据债的标的物的性质,债可分为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塔顶之债只是债务人应给付特定的物的债,即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债。种类之债,仅指以种类物为标的物的债。据此,因演出合同的标的是提供的演出服务而不是物。故其既不属于特定之债,又不属于种类之债。可见A项错误。根据债的主体上的特征,债可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债的主体为债权人和债务人。任何债都须有债权主体和债务主体双方。但债的任何一方主体都既可以是单一的一人,也可以是复数的多人。因此,依据债的主体双方是一人还是多人,可将债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单一之债,是指债权主体一方和债务主体一方都仅为一人的债。多数人之债,是指债权人主体和债务人主体至少有一方为二人以上的债。所以,在单一之债,只有两个当事人;而在多数人之债,则至少又三个当事人。据此,B项为正确选项。根据债的履行是否可以选择,债可分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简单之债,有的称为单纯之债,通说是指债的履行标的只有一种,当事人只能按照该种标的履行的债。选择之债,是指债的履行标的有数种,当事人从中选择一种来履行的债。据此,某演出公司与“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为单一之债。故C项错误。根据债的发生与内容均由法律加以直接和明确规定的债。法定之债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意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完全由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据此,某演出公司与“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为意定之债。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xueli/917213.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硕法学研究生题库研究生入学分类
法硕法学研究生
研究生入学
相关试题推荐
谢老师在班会上问学生:有个同学在上课时对老师说了不敬的话,接下来可能会发生什么?
简述小组合作学习有效开展的条件。
20世纪美国进步主义教育运动时期,明确提出以自由与合作为基本原则,实施合同式学习
以下判断不能说明教育相对独立性的是A.教育是个体向社会上层流动的助推器 B.教
张校长准备对该校老师的工作满意度进行研究,他在会上布置了研究过程,要求每天下午两
甲与A公司约定,将自己的汽车卖给A公司并转移所有权。A公司支付价款60万元,汽车
甲公司与银行签订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约定银行向甲公司贷款80万元,甲公司以其对乙
甲与乙签订预订书,约定一年内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拒绝订立买卖合同。对于乙违反预
2020年7月10日,甲、乙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甲在8月12日前向乙交付70台设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赁期间甲将房屋卖给了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双方约定剩余租期
随机试题
Mostpeoplehavetypewritersandcantypewellprefertotype【M1】______the
IwasborninTuckahoe,TalbotCountry,Maryland.Ihavenoaccurateknowle
简化的分批法适用于()的企业。A.各个月份的间接计入费用的水平相差悬殊 B.各
劳务人员是指施工劳务企业的()。A.管理人员和劳务作业人员 B.管理人员
A.上升上升 B.上升下降 C.下降上升 D.下降下降
我国目前缩窄性心包炎最常见的病因是()A.肿瘤性 B.结核性 C.病毒
职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拥有部分产权的房地产( )。A.不得抵押 B.可以
(共用题干)某新生儿出生后Apgar评分为7分。 新生儿的情况为()。A
下列国际组织,按照中国加入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正确的一项是 ①联合国 ②亚太经
关于中外法律制度的发展演变,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西周“七出”、“三不去”、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