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实施监理工程,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标明的混凝土工程量为2400m3。投标文件综

免费题库2022-08-02  24

问题 某实施监理工程,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标明的混凝土工程量为2400m3。投标文件综合单价分析表显示为445.03元/m3;施工合同约定,实际工程量超过清单工程量15%时,混凝土全费用综合单价调整为420元/m3。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基础混凝土浇筑时局部漏振,造成混凝土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后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施工单位拆除存在质量缺陷的混凝土60m3,发生拆除费用3万元,并重新进行了浇筑。事件2:主体结构施工时,建设单位提出改变使用功能,使该工程的混凝土工程量增加到2600m3。施工单位收到变更后的设计图纸时,变更部位已按原设计图纸浇筑完成的150m3混凝土需要拆除,发生拆除费用5.3万元。问题:1.事件1中,因拆除混凝土发生的费用是否应计入工程价款?说明理由。2.事件2中,该工程混凝土工程量增加到2600m3,对应的工程结算价款是多少万元?3.事件2中,因拆除混凝土发生的费用是否应计入工程价款?说明理由。4.计入结算的混凝土工程量是多少?混凝土工程的实际结算价款是多少万元?(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选项

答案

解析 1.(1)事件1 中,因拆除混凝土发生的费用不应计入工程价款;
理由:施工单位因施工方法不完善导致质量缺陷的返工工程量不应计入工程价款中。
2.事件2 中,因建设单位提出改变使用功能,使该工程的混凝土工程量增加到2600m3构成变更,因此,对已浇筑的混凝土的拆除和新增加的混凝土工作量均应计入工程价款中。
①判定单价是否需要调整:
(2600-2400)/2400×100%=8.33%<15%,故工程综合单价仍取445.03 元/m3
②计算对应的工程结算价款:2600×445.03=115.71(万元)
3.事件2 中,因建设单位提出改变使用功能的改变,致使施工单位需要拆除已浇筑完成的150m3混凝土工作构成变更,因此,发生的费用应计入工程价款中。
4.(1)计入结算的混凝土工程量包括浇筑的混凝土26000m 3和拆除的混凝土150m 3,合计工程量为:2600+150=2750.00m3
(2)实际结算价款:
①判定综合单价是否需要变更:
(2750-2400)/2400×100%=14.58%<15%,
故工程综合单价仍取445.03 元/m3
②实际结算价款为:2750×445.03+53000=127.68(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jzgc/324595.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