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勘察公司作为被告收到了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并附有举证通知书。关于举证时限

admin2022-08-02  5

问题 某勘察公司作为被告收到了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并附有举证通知书。关于举证时限,说法错误的有()。A.举证时限必须由人民法院指定B.勘查公司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C.勘察公司在举证时限内未提交证据材料即败诉D.勘查公司不得提延长举证期限的要求E.勘察公司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

选项 A.举证时限必须由人民法院指定
B.勘查公司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
C.勘察公司在举证时限内未提交证据材料即败诉
D.勘查公司不得提延长举证期限的要求
E.勘察公司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

答案 ACD

解析 2022教材P319        /2021版教材P317        /2020版教材P314页
举证时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法院、仲裁机构指定的当事人能够有效举证的期限。举证时限是一种限制当事人诉讼行为的制度,其主要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积极举证,提高诉讼效率,防止当事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在证据上搞“突然袭击”或拖延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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