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人欠甲债务80万元,签订了房地产抵押合同,之后又欠20万元,抵押人在原抵押的

admin2022-08-02  2

问题 抵押人欠甲债务80万元,签订了房地产抵押合同,之后又欠20万元,抵押人在原抵押的土地上又添建了一幢房屋。现因债务人超过规定期限没有履行债务而被依法拍卖其抵押的房地产,共卖得净价款80万元,其中新增房屋折合价款20万元。如抵押人还有其他的债权人(非抵押权人),甲优先受偿后的剩余价款,应按( )分别受偿。A.所欠债务的总额比例 B.所欠债务的先后顺序 C.尚欠债务的比例 D.债权人索债的急缓程度

选项 A.所欠债务的总额比例
B.所欠债务的先后顺序
C.尚欠债务的比例
D.债权人索债的急缓程度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房地产抵押估价的法律规定。《担保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抵押合同已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人一共欠债80+20=100万元,其中欠甲80万元,抵押品变卖60万元,那么甲还有20万元属于普通债权,普通债权是按比例偿还的,因此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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