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2016年1月1日当着两个儿子的面立了一份口头遗嘱,2016年2月18日,大

admin2022-08-02  37

问题 甲在2016年1月1日当着两个儿子的面立了一份口头遗嘱,2016年2月18日,大儿子为稳妥起见,将遗嘱内容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后因大儿子不孝,老人欲将所有财产都留给小儿子,于2016年7月9日重新以书面的形式更改了遗嘱内容。试问,甲去世后,哪份遗嘱可以生效(  )A.口头遗嘱B.2016年7月9日立的遗嘱C.2016年2月18日立的书面遗嘱D.以上都无效,按法律规定继承

选项 A.口头遗嘱
B.2016年7月9日立的遗嘱
C.2016年2月18日立的书面遗嘱
D.以上都无效,按法律规定继承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遗嘱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五项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故甲所立口头遗嘱无效。2016年7月9日所立书面遗嘱有效,且为甲生前最后一份遗嘱,有效。因此,选择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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