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真题)持有期货公司主要股东不能正常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承担股东义务,可能

题库2022-08-02  20

问题 (2019年真题)持有期货公司主要股东不能正常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承担股东义务,可能造成期货公司治理的重大缺陷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期货公司。 (   )

选项

答案

解析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期货公司主要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准确、完整地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期货公司:①所持有的期货公司股权被冻结或者被强制执行;②质押或解除质押所持有的期货公司股权;③决定转让所持有的期货公司股权;④不能正常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承担股东义务,可能造成期货公司治理的重大缺陷;⑤股权变更或者业务范围、经营管理发生重大变化;⑥董事长、总经理或者代为履行相应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变动;⑦因国家法律法规、重大政策调整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⑧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⑩变更名称;合并、分立或者进行重大资产、债务重组;被采取停业整顿、撤销、接管、托管等监管措施,或者进入解散、破产、关闭程序;其他可能影响期货公司股权变更或者持续经营的情形。期货公司主要股东发生以上情形的,期货公司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期货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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