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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真题)翁某和钱某共同投资购买商品房一套。翁某趁钱某外出之机,擅自将该
(2021年真题)翁某和钱某共同投资购买商品房一套。翁某趁钱某外出之机,擅自将该
资格题库
2022-08-02
65
问题
(2021年真题)翁某和钱某共同投资购买商品房一套。翁某趁钱某外出之机,擅自将该房卖给薛某。薛某交付房款后,翁某拒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薛某起诉后法院判令翁某协助过户,翁某不服提起上诉。本案二审时,钱某方才知晓上述情况,其不同意翁某卖房,遂申请参加诉讼。关于本案,下列项说法正确的是?A.为维护钱某的审级利益,不应准许其参加二审程序B.依自愿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撤销原判发回重审C.依自愿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钱某另行起诉D.各方当事人同意,二审法院可以审理后一并作出判决
选项
A.为维护钱某的审级利益,不应准许其参加二审程序
B.依自愿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C.依自愿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钱某另行起诉
D.各方当事人同意,二审法院可以审理后一并作出判决
答案
B
解析
《民诉法解释》第81条第二款规定:“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二审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据此,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钱某申请参加第二审程序,法院可以准许。因此A项错误。《民诉法解释》第327条规定:“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据此,钱某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其未参加第一审程序,二审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因此B项正确、C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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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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