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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真题)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与居住在B市西
(2017年真题)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与居住在B市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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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
66
问题
(2017年真题)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与居住在B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位于B市北城区正和钢铁厂的同事)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钟阳向林剑借款20万元,月息1%,2017年1月20日前连本带息一并返还。合同还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可向B市东城区仲裁委员会仲裁。至2017年2月,钟阳未能按时履约。2017年3月,二人到正和钢铁厂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调解委员会委派了三位调解员主持该纠纷的调解。?如调解委员会调解失败,解决的办法有:A.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B.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要求林剑居住地的街道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C.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D.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选项
A.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B.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要求林剑居住地的街道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
C.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
D.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答案
ABD
解析
①本题考查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为重要考点,可以将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分为诉讼与诉外两类,其中诉外解纷机制又包括诉外调解、仲裁、和解。本案中,如果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失败,则当事人可以通过自行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选项A的说法正确。
②也可以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申请某方当事人居住地的居委会进行人民调解,选项B的说法正确。
③虽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可向B市东城区仲裁委员会仲裁,但在县和不设区的市根本没有民商事仲裁机构,因此本案属于约定了根本不存在的仲裁机构,仲裁协议无效,因此无法申请仲裁,选项C的说法错误。
④此外,诉讼作为最后一道防线,属于公力救济途径,当然可以用以解决纠纷,选项D的说法正确。
⑤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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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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