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2015年真题)关于支票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现金支票在其正面注明
(2015年真题)关于支票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现金支票在其正面注明
资格题库
2022-08-02
67
问题
(2015年真题)关于支票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现金支票在其正面注明后,可用于转账B.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C.支票上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否则该记载无效D.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该支票无效
选项
A.现金支票在其正面注明后,可用于转账
B.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C.支票上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否则该记载无效
D.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该支票无效
答案
BC
解析
《票据法》第83条规定:“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用于转账时,应当在支票正面注明。支票中专门用于支取现金的,可以另行制作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中专门用于转账的,可以另行制作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因此,A选项错误,现金支票不可以用于转账。《票据法》第87条规定:“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因此,B选项正确,禁止签发空头支票。《票据法》第90条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因此,C选项正确。《票据法》第86条第一款规定:“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因此,D选项错误。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可以经授权补记,并非无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congyezige/686193.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6年真题)某投资经理的债券组合如下: 该债券组合的基点价值为()
(2017年真题)甲公司和乙公司若要在金融市场上借入5年期本金为2000万元的贷
(2017年真题)某公司在6月20日预计将于9月10日收到2000万美元,该公司
(2020年真题)关于目前我国上市交易的ETF相关产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2016年真题)3月17日,某投资者买入5月豆粕的看涨期权,权利金为150元/
(2016年真题)在其他因素不变情况下,下列关于标的物价格波动程度与期权价格关系
(2021年真题)以下关于最便宜可交割债券的描述,正确的是()A.隐含回购利率
(2016年真题)人民币远期利率协议作用有()。A.有利于企业进行套期保值
(2016年真题)银行间市场交易最活跃的利率衍生产品是()。A.国债 B
(2016年真题)一般地,市场利率上升,标的物期限较长的国债期货合约价格的跌幅(
随机试题
Judgingfromrecentsurveys,mostexpertsinsleepbehavioragreethatthere
InastepthatshouldhelpmaketheInternetsaferforconsumers,anti-virus
Tourist:Howmuchisthatring,please?Vendor:Only$200,sir.Tourist:______
大多数洁净气体灭火剂灭火后产生的热分解气体都有一定的毒性,在室内使用时,喷射结束
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规定,关于金属结
如果让你对学生讲述“每假借于藏书之家”这句话,以下讲解角度不正确的一项是( )
可改善肾功能、防治急性肾衰竭的药物是A.沙丁胺醇 B.麻黄碱 C.多巴酚丁胺
清朝末年推行“废科举,兴学校”的举措,开始以日本学制为蓝本建立现代学制。由张百熙
人在每一瞬间,将心理活动选择了某些对象而忽略了另一些对象。这一特点指的是注意的(
Excel2007及以上版本的默认用户界面与Excel2003相比没有区别。()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