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仙湖”独特的水质使得其出产的鱼具有独特的品质,因鱼产品产业兴旺,当地成立了一

练习题库2022-08-02  8

问题 “神仙湖”独特的水质使得其出产的鱼具有独特的品质,因鱼产品产业兴旺,当地成立了一行业组织。该行业组织欲在鱼类产品上就“神仙湖”标识申请注册商标。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可申请注册为集体商标B.可申请注册为证明商标C.若此前有人在来自“神仙湖”之外的鱼类产品上抢注“神仙湖”并已经获得注册商标,则该行业组织可申请宣告无效D.若该地区的渔民不加入该行业组织,则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选项 A.可申请注册为集体商标
B.可申请注册为证明商标
C.若此前有人在来自“神仙湖”之外的鱼类产品上抢注“神仙湖”并已经获得注册商标,则该行业组织可申请宣告无效
D.若该地区的渔民不加入该行业组织,则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答案 ABC

解析 《商标法》第16条第二款规定:“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据此,就出自“神仙湖”的鱼类产品而言,“神仙湖”这一标识属于地理标志。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地理标志,可以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故A选项正确,B选项正确。
《商标法》第16条第一款规定:“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据此,若此前有人在来自“神仙湖”之外的鱼类产品上抢注“神仙湖”并已经获得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第45条第一款的规定,该行业组织作为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其注册商标无效。同时,因属于“恶意”注册(抢注),故申请宣告无效不受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这一期间的限制。故C选项正确。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条第二款的规定,地理标志注册为集体商标后,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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