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依法取得一块国有林地使用权,拟将该林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乙公司。双方签订了出资

最全题库2022-08-02  13

问题 甲公司依法取得一块国有林地使用权,拟将该林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乙公司。双方签订了出资入股合同,并且移交了林地。不久之后,丙公司提出,该林地使用权属于丙公司,为此与乙公司发生林地使用权归属争议。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公司用该林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不必经批准B.该林地使用权归属争议应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C.该出资入股合同效力应由县级以上政府确定D.在林地使用权归属争议解决期间,乙公司可以砍伐林木

选项 A.甲公司用该林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不必经批准
B.该林地使用权归属争议应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
C.该出资入股合同效力应由县级以上政府确定
D.在林地使用权归属争议解决期间,乙公司可以砍伐林木

答案 B

解析 关于林地使用权的转让,《森林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国家所有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可以依法确定给林业经营者使用。林业经营者依法取得的国有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使用权,经批准可以转让、出租、作价出资等。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由此可见,A选项错误。关于林权争议解决途径,《森林法》第22条规定:“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前,除因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外,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或者改变林地现状。”所以B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C选项属于合同效力纠纷,应当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管辖,而不是由政府处理,所以C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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