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泰禾有限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相关主体申报了下列权利。其中哪些债权人的主

考试题库2022-08-02  7

问题 北京泰禾有限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相关主体申报了下列权利。其中哪些债权人的主张可以实现?()A.甲对泰禾公司的债权尚差3个月才到期,甲要求申报债权B.管理人解除了丁企业与泰禾公司的合同,丁企业要求就合同解除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C.泰禾公司欠乙企业100万元货款,丙公司为一般保证人,丙公司主张若乙企业申报全部债权,则丙公司在泰禾公司破产终结后其保证责任免除D.若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则保证人丙公司尚未代替泰禾公司清偿债务时,也可以以其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

选项 A.甲对泰禾公司的债权尚差3个月才到期,甲要求申报债权
B.管理人解除了丁企业与泰禾公司的合同,丁企业要求就合同解除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C.泰禾公司欠乙企业100万元货款,丙公司为一般保证人,丙公司主张若乙企业申报全部债权,则丙公司在泰禾公司破产终结后其保证责任免除
D.若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则保证人丙公司尚未代替泰禾公司清偿债务时,也可以以其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

答案 ABD

解析 A选项当选。见《企业破产法》第46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所以A选项是可申报的破产债权。
B选项当选。见《企业破产法》第53条规定:“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C选项不当选。见《企业破产法》第124条规定:“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所以丙公司的保证责任并不免除。
D选项当选。见《企业破产法》第51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congyezige/684009.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