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拖欠乙银行贷款2000万元,到期无力清偿,现乙银行欲通过资产管理公司实现债

admin2022-08-02  14

问题 甲公司拖欠乙银行贷款2000万元,到期无力清偿,现乙银行欲通过资产管理公司实现债转股来清理不良贷款,根据《商业银行法》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银行应将其对甲公司的债权转移给资产管理公司,由资产管理公司对甲公司进行债转股B.乙银行可直接对甲公司进行债转股C.应由资产管理公司购买甲公司的股权,甲公司用所得的股款偿还乙银行的欠款D.应由乙银行购买甲公司的股份,甲公司用所得的股款偿还乙银行的欠款

选项 A.乙银行应将其对甲公司的债权转移给资产管理公司,由资产管理公司对甲公司进行债转股
B.乙银行可直接对甲公司进行债转股
C.应由资产管理公司购买甲公司的股权,甲公司用所得的股款偿还乙银行的欠款
D.应由乙银行购买甲公司的股份,甲公司用所得的股款偿还乙银行的欠款

答案 A

解析 A项,银行清理不良贷款的方式往往是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将银行的不良贷款转移给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再用此债权出资到债务人的公司中,转为股权。
BD两项,《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为了确保银行资金的安全,银行不得向非银行的金融机构或企业投资,本案中,乙银行不能直接向甲公司投资。而债转股本质上是以债权作为出资,所以乙银行不得直接对甲公司债转股。乙银行也不能直接购买甲公司的股份,否则相当于乙银行直接对甲公司投资。
C项,债转股的过程并非通过资产管理公司购买债务人股权来实现。如果这样操作,首先,资产管理公司需要大笔资金,其次,如果该笔资金进入债务人账户被挪作他用而没有归还给银行,会有诸多不可控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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