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向杨某借款20万元,2014年1月10日到期;一个月后,王某又向杨某借款10

admin2022-08-02  38

问题 王某向杨某借款20万元,2014年1月10日到期;一个月后,王某又向杨某借款10万元,2014年3月1日到期。杨某曾向王某借款25万元,2014年10月1日到期。2014年4月1日,双方均未向对方主张过债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杨某无权主张抵销B.王某无权主张抵销C.杨某有权就25万元债务主张抵销D.杨某有权就30万元债务主张抵销

选项 A.杨某无权主张抵销
B.王某无权主张抵销
C.杨某有权就25万元债务主张抵销
D.杨某有权就30万元债务主张抵销

答案 BC

解析 若一项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另一项债务未届清偿期,则未到期的债务人可以主张抵销。本题中,至2014年4月1日,杨某对王某所负债务25万元尚未到期,王某对杨某所负到期债务为30万元;王某、杨某互负金钱债务,种类、性质相同,杨某有权主张抵销25万元,王某无权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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