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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一家共4口人:张三夫妇、两岁的儿子及张父。张三自2010年外出打工,2011
张三一家共4口人:张三夫妇、两岁的儿子及张父。张三自2010年外出打工,2011
admin
2022-08-02
72
问题
张三一家共4口人:张三夫妇、两岁的儿子及张父。张三自2010年外出打工,2011年春节托人捎给其妻李四一封信和6000元钱,其后音信皆无。2015年4月,对张某的归来不抱希望的李四向法院申请宣告张三死亡,法院依法于2016年4月判决宣告张某死亡。张三和李四共有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现金6万元。2017年4月,李四将儿子送与王五收养。之后,李四与马六结婚,但1年后马六即病故。 如张三生还并申请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张三在被宣告死亡期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不受影响B.张三与李四的夫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C.张三可以基于收养协议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无效D.若张三的房屋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第三人可不予返还
选项
A.张三在被宣告死亡期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不受影响
B.张三与李四的夫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C.张三可以基于收养协议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无效
D.若张三的房屋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第三人可不予返还
答案
ABD
解析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49条的规定,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故A项正确,当选。其次,根据《民法典》第51条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故B项正确,当选。再次,根据《民法典》第52条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故C项错误,不当选。最后,根据《民通意见》第40条的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请求返还财产,其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返还。故D项正确,当选。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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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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