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将其生产的白酒独创性地取名为“逍遥乐”,并在该酒的包装、装潢和广告中突出宣

练习题库2022-08-02  34

问题 甲公司将其生产的白酒独创性地取名为“逍遥乐”,并在该酒的包装、装潢和广告中突出宣传酒名,致“逍遥乐”被消费者熟知,声誉良好。乙公司知道甲公司没有注册“逍遥乐”后,将其作为自己所产白酒的商标使用并抢先注册。该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甲公司有权在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反对核准乙公司的注册申请B: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主张先用权C: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向商标局请求撤销该商标D:甲公司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乙公司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

选项 A:甲公司有权在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反对核准乙公司的注册申请
B: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主张先用权
C: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向商标局请求撤销该商标
D:甲公司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乙公司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

答案 BCD

解析 【考点】商标注册【详解】《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第33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本题中,乙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32条的规定,甲公司可以依据第33条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故A项正确。《商标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故甲公司有权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非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非撤销),故C项错误。甲公司的救济手段要么异议,要么申请宣告无效,主张先用权于法无据,故B项错误。D项也没有法律依据,故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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