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外民事诉讼及仲裁中相关问题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涉外民事诉讼的

题库2022-08-02  33

问题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及仲裁中相关问题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涉外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只能依申请开始,法院不能依职权进行B:涉外财产保全中的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C:涉外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只能由当事人向有关外国法院申请D:涉外民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既可以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承认与执行

选项 A:涉外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只能依申请开始,法院不能依职权进行
B:涉外财产保全中的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C:涉外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只能由当事人向有关外国法院申请
D:涉外民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既可以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承认与执行

答案 B

解析 (原公布答案B,正确答案应为AB)【考点】对外国法院裁判的承认与执行;对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将国内保全与涉外保全统一规定为上述第100条,因此,涉外保全,法院可以依职权进行,A项不正确。而对于诉前财产保全,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所以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是应当提供担保,B选项错误。至于C、D两个选项的判断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因为根据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8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可见,CD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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