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下列哪一情形构成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A:甲立下遗嘱,误将乙的
下列哪一情形构成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A:甲立下遗嘱,误将乙的
admin
2022-08-02
99
问题
下列哪一情形构成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A:甲立下遗嘱,误将乙的字画分配给继承人B:甲装修房屋,误以为乙的地砖为自家所有,并予以使用C:甲人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D:甲要购买电动车,误以为精神病人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之签订买卖合同
选项
A:甲立下遗嘱,误将乙的字画分配给继承人
B:甲装修房屋,误以为乙的地砖为自家所有,并予以使用
C:甲人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
D:甲要购买电动车,误以为精神病人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之签订买卖合同
答案
C
解析
【考点】重大误解的识别【详解】《民法通则》第59条、《合同法》第54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至于何为重大误解,《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在选项A、B中,甲误将乙的字画分配给继承人、甲误以为乙的地砖为自家所有而予以装修使用,虽对标的认识错误,但是对标的物权属认识错误,并非对标的自身的性质认识错误,如误将赝品当成真品,前者属于无权处分,后者属于过失侵权及不当得利,均非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所以,选项A、B错误。在选项C中,甲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系对行为的性质认识错误,将有偿交易行为误以为是无偿赠与,属于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故选项C正确。在D选项中,甲误以为精神病人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之签订买卖合同,系对对方当事人行为能力的认识错误,并非对当事人自身身份的误解,如误以为双胞胎姐姐甲为妹妹乙。因精神病人欠缺民事行为能力,该买卖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其效力取决于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或者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故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congyezige/678215.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平仓是指交易者了结持仓的交易行为,了结的方式是针对持仓方向作相反的对冲买卖。()
王某系A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在审理案件中违法认定被告人赵某构成自首从
减刑、假释的具体适用情形 李某,男,1977年3月18日生。2009年6月12
邓某,男,汉族,1966年4月3日出生,大专文化,小学教师。曾因为小偷小摸行为被
下列情形中汇票的背书转让有效的是?A.出票人A公司将汇票背书给B公司并记载“不得
张某出国前把一幅画交李某保管。李某死亡后其遗嘱中称其财产都由其儿子李某某继承。王
张某八十多岁与外甥李某达成书面协议约定在自己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时由李某担当自
征收与征用不同,征收集体土地是国家依法强制取得集体土地()的行为。A.所有权
外商投资情形不包括( )。A.外国投资者单独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B.
下列对我国作品的构成要件描述正确的是()A.新颖性 B.显著性 C.
随机试题
A、ProvidespecificexamplesoftheproblemsinhistoriographyB、Describesomeof
AllsummerlongIhavebeendreamingofextravagantusesofwater.Idonot
ChineseAmericansIntroduction:Americansusedt
AccountsAssistantEmployer:HANDLERECRUITMENTConta
下列哪项指标是进行肺移植的适应证A.FEV<50% B.FEV<20% C.
“老师,小樱又大闹天宫了!”班长气喘吁吁地跑来告诉正准备去上课的唐老师,唐老师来
建立火灾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需遵循的原则有科学性、系统性、综合性和适用性等。所采用
基于BIM技术的施工方案模拟内容有( )。A.投标方案模拟 B.现场布置模拟
某证券市场2016至2018年的股票市场价格指数分别为2200,4800和310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关于暂列金额的说法,正确的是()。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