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中方)与某国乙公司(外方)拟在深 圳共同设立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某律师受

admin2022-08-02  18

问题 甲公司(中方)与某国乙公司(外方)拟在深 圳共同设立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某律师受聘为双方 起草一份《合作经营合同》。该律师起草的下列哪些 合同条款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A.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都不得转让合作合同 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B.合作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总 经理和副总经理由外方担任C.合作企业的财务会计账簿只能设在中国境内D.合作企业的利润先由外方收回投资本息,在合 作期满时企业固定资产归中方所有

选项

答案 ACD

解析 。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10条的 规定,中外合作者的一方转让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的 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的,必须经他方同意,并报审 查批准机关批准。据此,A项符合该条规定。
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12条第1款的规 定,合作企业应当设立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依照 合作企业合同或者章程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 问题。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会的董亊长、联合 管理机构的主任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副主任。董 亊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任命或者聘请总经理 负责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对董事会 或者联合管理机构负责。据此,B项违反了该条的 规定。
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15条的规定,合 作企业必须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账薄,依照规定报送 会计报表,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合作企业违 反前款规定,不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账薄的,财政税务 机关可以处以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停止 营业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据此,C项符合该条规定。
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21条的规定,中 外合作者依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者产 品,承担风险和亏损。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 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 者所有的,可以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外国合作者在 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办法。合作企业合同约定 外国合作者在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的,必须向财政 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财政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税 收的规定审查批准。依照前款规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 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有关法 律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 担责任。据此,D项符合该条规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congyezige/676943.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