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真题)李某驾驶摩托车与高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李某死亡。交警部门认定高

admin2022-08-02  55

问题 (2018年真题)李某驾驶摩托车与高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李某死亡。交警部门认定高某、李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在交警部门主持下,高某与死者李某之妻达成调解协议,由高某赔偿李某家属各项费用12.2万元,双方永无纠葛。不久,李某之妻发现自己已有身孕,并在7个月后生下女儿小鑫。李某之妻依据全国人大制定的《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将受偿主体确定为死者生前“扶养”的人的规定,向高某索要女儿依据抚养费。高某根据国务院制定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将受偿主体确定为死者生前“实际扶养”的人为由,拒绝做出赔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本案应当优先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B.双方当事人及律师关于本案法律适用问题的辩论,属于外部证成C.法官对本案案件事实的确定过程,是一个纯粹的事实判断的过程D.李某之妻和高某的举动,均显现了法律的指引作用

选项 A.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本案应当优先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B.双方当事人及律师关于本案法律适用问题的辩论,属于外部证成
C.法官对本案案件事实的确定过程,是一个纯粹的事实判断的过程
D.李某之妻和高某的举动,均显现了法律的指引作用

答案 AC

解析 A选项错误,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是同一位阶的法律渊源冲突解决原则,《民法通则》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一个是基本法律,一个是行政法规,显然属于不同位阶。
B选项正确,双方当事人及律师关于本案法律适用问题的辩论,属于对法律渊源的辩论,是典型的外部证成。
C选项错误,案件事实是法官在法律规范的立场下,通过"目光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的往返流转"所得到的结果,案件事实本身就带有鲜明的规范性立场和裁判者价值判断,所以注定不是一个单纯的事实判断过程。
D选项正确,指引作用主要体现为依法办事,显然李某之妻和高某的行为均是依法而为,都属于接受了法律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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