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2017年真题)环卫工人马某在垃圾桶内发现一名刚出生的婴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
(2017年真题)环卫工人马某在垃圾桶内发现一名刚出生的婴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
考试题库
2022-08-02
73
问题
(2017年真题)环卫工人马某在垃圾桶内发现一名刚出生的婴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紧急将婴儿送医院成功抢救后未予立案。关于本案的立案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确定遗弃婴儿的原因后才能立案B.马某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可申请复议C.了解婴儿被谁遗弃的知情人可向检察院控告D.检察院可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选项
A.确定遗弃婴儿的原因后才能立案
B.马某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可申请复议
C.了解婴儿被谁遗弃的知情人可向检察院控告
D.检察院可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答案
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A项错误,立案时无须确定遗弃婴儿的原因,只需查清是否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可。B项错误,控告的主体只能是被害人,但是马某是与案件无关的第三人,马某系报案人,不是控告人,其无权申请复议。C项错误,控告的主体是被害人,第三人无权控告。
《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故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congyezige/671411.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7年9月23日,羊某某到鼎尚酒行购买10箱“洋河蓝色经典?天之蓝”白酒,并
2017年7月,原告唐某(乙方)与被告宝华汽车经销公司(甲方)鉴订买卖协议一份,
甲制药厂在组织参观乙制药厂实验室时,甲厂一名技术人员暗中提取了实验室中的一种溶液
在张某和周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张某对于仲裁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经审查
一名在北京朝阳区某大学留学的非洲某国留学生在北京市海淀区的某商场内购物与另一住所
张某与李某的服装买卖合同约定的履行时间为2017年3月1日,但是李某由于公司经营
某商业公司有一座7层的办公楼,2017年7月,该商业公司向H银行贷款,并将这座办
T市是国家著名的旅游城市,拥有诸多5A级景区,每年游人如织。2017年,蒋某在未
甲趁着春暖花开之际到郊外踏青,恰逢电力公司正在维修高压线路。维修工人见甲立于高压
2017年1月,李某在公证处的公证下设立遗嘱一,内容为死后将其所有的房屋等全部遗
随机试题
[originaltext](16)Handwritinghasbecomeadyingart,nowthatkidsstart
Americancitiesare【C1】______otherdriesaroundtheworld.Ineverycountr
Therecitalwasputoffbecausewe______arecitalwithoutMary,whohadalwaysb
下列食物含锌最丰富的是()A.牡蛎肉 B.牛奶 C.蛋黄 D.海参
奥尔夫音乐教育所使用的乐器种类繁多,但大多数属于()。A.键器乐 B.打击乐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A.如
某民用建筑,地上12层,层高4.2m,首层至二层为商店营业厅,每层建筑面积
共用题干 2013年3月的一天上午,悦成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处接到了业主李某的投诉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
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想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客人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