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怀疑妻子吴某与他人有奸情,而故意伤害吴某。经鉴定,谢某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

资格题库2022-08-02  27

问题 谢某怀疑妻子吴某与他人有奸情,而故意伤害吴某。经鉴定,谢某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处于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L县检察院对谢某提出强制医疗申请,下列关于L县法院审理该案的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个?A.谢某未委托诉讼代理人的,L县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B.L县法院审理该案时,可以通知谢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场C.L县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后5日以内向公安机关送达强制医疗决定书和强制执行通知书D.谢某、吴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选项 A.谢某未委托诉讼代理人的,L县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B.L县法院审理该案时,可以通知谢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C.L县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后5日以内向公安机关送达强制医疗决定书和强制执行通知书
D.谢某、吴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答案 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04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故AB项的错误在于,不是“可以”,而是“应当”。
《刑诉法解释》第641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后五日以内,向公安机关送达强制医疗决定书和强制医疗执行通知书,由公安机关将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送交强制医疗。《刑事诉讼法》第305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故C项正确,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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