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甲市中级法院对张三、李四、王五共同杀人案进行一审,判处张三死刑立即执行,判处李四
甲市中级法院对张三、李四、王五共同杀人案进行一审,判处张三死刑立即执行,判处李四
免费题库
2022-08-02
84
问题
甲市中级法院对张三、李四、王五共同杀人案进行一审,判处张三死刑立即执行,判处李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王五有期徒刑十年。宣判后,张三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检察院以量刑过轻为由对王五提出抗诉。对于本案的二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抗诉应当由甲市检察院提出B.第二审法院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C.第二审法院应当传唤李四到庭D.李四可以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选项
A.抗诉应当由甲市检察院提出
B.第二审法院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C.第二审法院应当传唤李四到庭
D.李四可以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答案
AD
解析
①二审是由作出未生效裁判的法院的同级检察院抗诉提起二审。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
②共同犯罪中,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的,第二审法院不得对其他同案被告人加重刑罚。对王五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限制,张三和李四受上诉不加刑原则限制。因此B选项说法错误。
③对同案审理案件中未上诉的被告人,未被申请出庭或者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到庭的,可以不再传唤到庭。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
④同案审理的案件,未提出上诉,检察院也未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被告人要求出庭的,应当准许。出庭的被告人可以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因此D选项说法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D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congyezige/670425.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三向李四借款100万元,王五为该张三的债务提供一般保证。关于张三、王五对李四的
张三从其好友李四处借款10万元,为担保该笔借款,二人签订质权合同,约定张三以其价
甲市L区居民叶某购买了住所在乙市M区的大亿公司开发的位于丙市N区的商品房一套,合
张三一家共4口人:张三夫妇、两岁的儿子及张父。张三自2010年外出打工,2011
张三一家共4口人:张三夫妇、两岁的儿子及张父。张三自2010年外出打工,2011
张三是某有限公司的股东,由于2017年年底没有分红,张三对公司经营及账目心存疑虑
张三以其汽车作为保险标的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在保险合同期限内,张三的汽车被其弟弟开
张三是甲公司的控股股东,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署飞机票代销合同,约定乙公司付给甲公司3
张三到红星商场购买了一台冰箱,后发现冰箱质量有问题,遂以违约为由起诉红星商场赔偿
赵某起诉韩某离婚纠纷,一审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进行了判决
随机试题
(1)Joyandsadnessareexperiencedbypeopleinallculturesaroundtheworl
ABestFriend?YouMustBeKidding![A]Fromthetimetheymeti
HowInterpretersWork?I.UnderstandingA.Aboutwordsa
Whatdoesthewomanwanttodo?[br][originaltext]W:Canyoutellmehowtore
下列关于宫颈的叙述,正确的是()A.宫颈管内膜为复层鳞状上皮 B.宫颈黏
2021年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原油产量同比增长:A.低于0.4% B.0.
由于票面利率与剩余期限不同,必须确定各种可交割国债与期货合约标的名义标准国债之间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甲教唆乙入室盗窃,乙在去的路上,甲又后悔,便打电话
甲公司是国内一家大型农业生产资料集团,近年来致力于推进横向一体化和纵向一体化战略
关于特低电压的描述,下列正确的是哪项?()A.相间电压不超过交流最大值50V的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