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甲市乙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一次餐馆卫生检查中,发现ABC三家餐馆不符合卫生标准,此
甲市乙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一次餐馆卫生检查中,发现ABC三家餐馆不符合卫生标准,此
admin
2022-08-02
55
问题
甲市乙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一次餐馆卫生检查中,发现ABC三家餐馆不符合卫生标准,此后分别对这三家进行了行政处罚,据此回答下列两个问题:餐馆B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向法院提交了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和该餐馆帮工丙的证言等证据。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现场笔录的证明效力优于丙的证言的证明效力B.鉴定结论的证明效力优于现场笔录的证明效力C.被告请丙出庭作证应经人民法院准许D.丙出庭作证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被告支付
选项
A.现场笔录的证明效力优于丙的证言的证明效力
B.鉴定结论的证明效力优于现场笔录的证明效力
C.被告请丙出庭作证应经人民法院准许
D.丙出庭作证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被告支付
答案
ABC
解析
考查证据的审核认定。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63条第2、4、5项的规定,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所以AB项正确。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13条的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1条第1款第4项(现为第35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人证言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①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②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③注明出具日期:④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只有符合该条规定的要求,法院才准许证人出庭作证。所以C项正确。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75条的规定,证人、鉴定人因出庭作证或者接受询问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鉴定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所以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congyezige/669781.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住所地在甲市A区的崔跃与住所地在甲市B区的刘旻在甲市C区的一家咖啡厅盛订了一份营
(四)2013年8月8日,甲市A区的高琴和乙市B区的童伟结婚,二人婚后
徐某诉金某侵权损害赔偿一案,甲市乙区基层法院判决金某败诉。判决生效后,金某欲以原
(五)甲市L区居民叶某购买了住所在乙市M区的大亿公司开发的位于丙市N区的商品房一
(五)甲市L区居民叶某购买了住所在乙市M区的大亿公司开发的位于丙市N区的商品房一
(五)甲市L区居民叶某购买了住所在乙市M区的大亿公司开发的位于丙市N区的商品房一
达善公司因合同纠纷向甲市A区法院起诉美国芙泽公司,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关
李某与温某之间债权债务纠纷经甲市M区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要求温某在判决生效后1
李云将房屋出售给王亮,后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经双方住所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
共用题干 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
随机试题
Duringhislife,J.S.BachwasnotaspopularasBeethovenandMozartdurin
AboutTrainTickets1.WhatisatrainticketA【T1】______validforasingle
[originaltext]M:Hi,Ihaven’tseenyouforaweek.Wherehaveyoubeen?W:We
[originaltext]M:Wehavetime,don’twe?Everytimewe’vegoneonatrip,we’ve
网络管理工作通过SNMP协议管理网络设备,当被管理设备有异常发生时,网络管理工作
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程序中顺序正确的是()。A.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
商用房贷款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A.文化层次 B.社会层次 C.专业层次 D.心理层次 E.技术层次小王
甲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外币折算会计处理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女性,30岁,4小时前跌伤后昏迷5分钟,清醒后步行回家。1小时前因剧烈疼痛,呕吐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