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市乙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一次餐馆卫生检查中,发现ABC三家餐馆不符合卫生标准,此

admin2022-08-02  25

问题 甲市乙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一次餐馆卫生检查中,发现ABC三家餐馆不符合卫生标准,此后分别对这三家进行了行政处罚,据此回答下列两个问题:餐馆B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向法院提交了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和该餐馆帮工丙的证言等证据。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现场笔录的证明效力优于丙的证言的证明效力B.鉴定结论的证明效力优于现场笔录的证明效力C.被告请丙出庭作证应经人民法院准许D.丙出庭作证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被告支付

选项 A.现场笔录的证明效力优于丙的证言的证明效力
B.鉴定结论的证明效力优于现场笔录的证明效力
C.被告请丙出庭作证应经人民法院准许
D.丙出庭作证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被告支付

答案 ABC

解析 考查证据的审核认定。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63条第2、4、5项的规定,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所以AB项正确。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13条的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1条第1款第4项(现为第35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人证言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①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②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③注明出具日期:④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只有符合该条规定的要求,法院才准许证人出庭作证。所以C项正确。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75条的规定,证人、鉴定人因出庭作证或者接受询问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鉴定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所以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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