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易程序,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有哪些?A.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公诉人可以不出

admin2022-08-02  41

问题 关于简易程序,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有哪些?A.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公诉人可以不出庭B.适用简易程序,应当适用独任庭审理,被告人最后陈述不能取消C.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辩护人应当出庭D.法院对李某故意伤害案审理过程中发现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但李某未满14周岁,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宣告李某不负刑事责任

选项 A.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公诉人可以不出庭
B.适用简易程序,应当适用独任庭审理,被告人最后陈述不能取消
C.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辩护人应当出庭
D.法院对李某故意伤害案审理过程中发现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但李某未满14周岁,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宣告李某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 ABC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2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故A项不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1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故B项中“适用简易程序,应当适用独任庭审理”这一表述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故B项最后一句话表述正确。
《刑诉法解释》第363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被告人有辩护人的,应当通知其出庭。而不是“辩护人应当出庭”。故C项不正确。
《刑诉法解释》第368条第1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一)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二)被告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的;(三)被告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四)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五)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情形。D项中的李某可能不负刑事责任,法院应从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而不能继续用简易程序审理宣告李某不负刑事责任,该项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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