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张某故意杀死范某,某县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某县人民检察院,某县人民检察院将案件
张某故意杀死范某,某县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某县人民检察院,某县人民检察院将案件
资格题库
2022-08-02
51
问题
张某故意杀死范某,某县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某县人民检察院,某县人民检察院将案件起诉至某县人民法院,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A.若某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张某可能被判处死刑,可以直接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B.若某县人民法院认为张某可能被判处死刑,应当将案卷材料和证据移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C.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某死刑,张某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判处张某死刑,张某又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得再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D.若某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某市检察院撤诉后,指令某县检察机关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某县检察院应当将指定管辖的情况层报某省人民检察院
选项
A.若某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张某可能被判处死刑,可以直接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B.若某县人民法院认为张某可能被判处死刑,应当将案卷材料和证据移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C.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某死刑,张某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判处张某死刑,张某又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得再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若某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某市检察院撤诉后,指令某县检察机关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某县检察院应当将指定管辖的情况层报某省人民检察院
答案
ABCD
解析
知识点:移送管辖与指定管辖
根据“一对一”“同级对同级”的原理,某县检察院只能向某县法院提起公诉,如果某县检察院认为张某可能被判处死刑,某县检察院可以将案件移送某市检察院,由某市检察院向某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A错误。在一审中,上下级法院不可以直接移送案件,需要以检察机关为中介。B错误。二审法院以一审法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最多只能发回重审一次,但如果是其他理由,比如因一审法院程序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立法没有规定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次数。C项中没有说明发回重审的原因,故不一定只能发回一次。C错误。《刑诉法解释》第2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后又向原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下级人民法院重新提起公诉的,下级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情况层报原第二审人民法院。原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决定将案件移送原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人民法院审判。”注意,不是下级检察机关要层报上级检察机关。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congyezige/669163.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二) 顺风电器租赁公司将一台电脑出租给张某,租期为2年。在租赁期间内,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些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A.人
张某、李某为甲公司的股东,分别持股65%与35%,张某为公司董事长。为谋求更大的
下列哪些情形下权利人可以行使留置权? A.张某为王某送货,约定货物送到后
2014年7月1日,甲公司、乙公司和张某签订了《个人最高额抵押协议》,张某将其房
方某、李某、刘某和张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方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刘某提供房
共用题干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2年8月成立绿园商
共用题干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2年8月成立绿园商
共用题干 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
共用题干 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
随机试题
BydrawingontheWorldBank’sprojectionsofsocioeconomicdevelopmentove
著名的古典芭蕾舞剧《天鹅湖》于1877年在莫斯科大剧院首演时获得了巨大成功。(
下列关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三方存管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①明确“单独立
某患者因大呕血入院,对于患者的下述病情应分别归于哪类病史 A.10年前阑尾切除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由( )主持编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由( )进行现
(2021年真题)某骨科医院病房楼建筑高度为30m,设有100张床位。医院组织防
在社会工作评估过程中,对服务效果最有发言权的人是()。A.服务对象 B.社会
(2019年真题)运用利率期货进行多头套期保值,主要是担心()。A.债券价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有()。A.重要性 B.谨慎性 C.货币
随着疾病谱、死因谱的改变,慢性病成为威胁人们健康的主要疾病,防治慢性病。必须重视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