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甲看到乙手里拿着手机在走,上前将乙的手碰了一下,乙的手机掉地上,甲迅速捡起逃离(
甲看到乙手里拿着手机在走,上前将乙的手碰了一下,乙的手机掉地上,甲迅速捡起逃离(
admin
2022-08-02
57
问题
甲看到乙手里拿着手机在走,上前将乙的手碰了一下,乙的手机掉地上,甲迅速捡起逃离(事实一)。第二天,甲又看到丙胸前挂着手机在走,上前一把扯下来,迅速逃离(事实二)。第三天,甲又看到丁拿着手机在打电话.上前扭着丁的手腕,夺过手机,迅速逃离(事实三)。第四天,甲看到地摊上戊在卖二手手机,说:“拿一个给看看!”戊递给甲一部手机。甲接过后迅速逃离(事实四)。第五天,甲与朋友吃饭,由于自己手机没电,借朋友的手机用,用完后发现该手机真不错,便拿着悄悄离席(事实五)。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事实一构成盗窃罪B.事实二、三构成抢劫罪C.事实四构成抢夺罪D.事实五构成盗窃罪
选项
A.事实一构成盗窃罪
B.事实二、三构成抢劫罪
C.事实四构成抢夺罪
D.事实五构成盗窃罪
答案
AD
解析
A项正确。第一个事实构成盗窃罪。乙的手机虽然掉在地上但是仍然归乙占有,甲的行为对乙没有人身危险性,甲通过平和手段将乙的手机转移为自己占有,故甲构成盗窃罪。
B项错误。第二个事实构成抢夺罪。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夺取手段对物有暴力,对人有一定的危险,非平和手段,构成抢夺罪。第三个事实构成抢劫罪。甲使用的夺取财物的手段暴力程度比第二个事实更高,达到了压制对方反抗的程度,使对方因为无法反抗而放弃财物,构成了抢劫罪。
C项错误。第四个事实构成盗窃罪。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占有之物据为己有,所使用的手段比较平和,对人身没有暴力、胁迫的性质,构成盗窃罪。
D项正确。第五个事实构成盗窃罪,理由同事实四类似,虽然朋友将手机借给甲,但手机仍为朋友在占有,甲将他人占有之物据为己有,构成盗窃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congyezige/669036.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共用题干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手机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供给乙公司某型号手
共用题干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手机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供给乙公司某型号手
共用题干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手机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供给乙公司某型号手
甲委托乙采购一批电脑,乙受丙诱骗高价采购了一批劣质手机。丙一直以销售劣质手机为业
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
甲不慎落水,乙奋勇抢救,抢救过程中致甲面部受伤,同时乙丢失手机一部。下列表述中哪
王某一日在马路上行走,被迎面驶来的摩托车撞倒,随身携带的手机也被撞坏屏幕,除了显
甲见乙被丙推人河中,便跳入河中将乙救起,在救乙过程中,甲腿部被划伤,并所带手机
2010年8月9日下午6时许,沪东造船厂所在地上海浦东新区北部地区出现异常大风
美羊羊参加灰太狼的生日Party时很想吃比萨饼。美羊羊在借用灰太狼的手机打电话时
随机试题
FamousChristmasPlacesTherear
You_______betoocarefulwhenyoudriveacarintherushhour.A、mightnotB、mu
假定你是学校的实习生带队老师Helen,暑假将有一批学生跟随你去广州实习,请写一个通知,简单介绍一下实习期间需要注意的事项。内容主要包括:1.实习期间要服
文明施工是指在施工安全的基础上,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
房地产经纪人采用客户介绍法开拓客源的优势是()。A.成本低且真实有效 B.
支柱产业的特点包括( )。A.在经济结构中占有较大比重 B.战略性 C.扩
信用风险很大程度上是一种( ),因此,在很大程度上能被多样性的组合投资所降低。
根据《刑法》规定,下列有关缓刑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缓刑适用于法定刑为
经济衰退时期,在劳动力供给方面占主导地位的效应是()。A.附加的劳动者效应
针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实质性分析程序,下列说法中不恰当的是()。A.将账面销售收入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