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张某和郭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大打出手,造成张某多处骨折,伤情严重。公安机关受理后认
张某和郭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大打出手,造成张某多处骨折,伤情严重。公安机关受理后认
最全题库
2022-08-02
28
问题
张某和郭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大打出手,造成张某多处骨折,伤情严重。公安机关受理后认为本案属于普通治安案件,故依法不予追究郭某的刑事责任。张某不服,遂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郭某犯有故意伤害罪,致其重伤。郭某随即对张某提出反诉,亦控告其犯有故意伤害罪。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张某、郭某均在诉讼中具有自诉人和被告人的双重身份B.法院不能主动进行调解C.判决宣告后,双方仍可以达成和解D.因为郭某已提出反诉,因此张某不能主动要求撤诉
选项
A.张某、郭某均在诉讼中具有自诉人和被告人的双重身份
B.法院不能主动进行调解
C.判决宣告后,双方仍可以达成和解
D.因为郭某已提出反诉,因此张某不能主动要求撤诉
答案
B
解析
此题考查自诉案件。《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本案符合第3种情况,所以属于自诉案件。《刑诉解释》第344条规定,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因而本案中郭某不得提出反诉,A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刑诉法》第212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本法第210条第(3)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B项正确,C、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congyezige/668867.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交纳保险费为其员工张某投保人身保险,投保单由保险公司业务员代为填写和签字。
张某李某系夫妻,生有一子张甲和一女张乙。张甲于2007年意外去世,有一女丙。张某
张某向陈某借款50万作为出资,与李某、王某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二年后借款到期,
张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
张某从甲银行分支机构乙支行借款20万元,李某提供保证担保。李某和甲银行又特别约定
张某拾得王某的一只小羊拒不归还,李某将小羊从张某羊圈中抱走交给王某。下列哪一表述
张某与李某共有一台机器,各占50%份额。双方共同将机器转卖获得10万元,约定张某
张某和李某达成收养协议,约定由李某收养张某6岁的孩子小张;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承
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
王某以个人名义向张某独资设立的飞跃百货有限公司借款10万元,借期1年。不久,王某
随机试题
IfJimDehlseneverneedstoremindhimselfwhy,at67,he’sstilltryingto
《党章》规定,党员的党龄,从()之日算起。A.递交入党申请书 B.递交入党
给排水施工图详图主要包括()等的安装详图以及卫生间大样详图。A.管道节点 B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等实行
击实试验法用干法或湿法制备一组不同含水量的试样数应不少于()个。A.3 B.5
男,68岁。饱餐后出现脐周阵发性腹痛,伴呕吐、腹胀,肛门停止排便排气2天。体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价值评估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的( )等因素的影响。A.租赁 B
胃气是指A.受盛化物 B.胃的通降 C.胃的生理功能 D.脾胃功能在脉象上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组成企业利润表的会计要素包括()。A.收入 B.负债
女性,48岁,近1个月感口渴,饮水量增至每天2000ml。身高156cm,体重7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