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甲嫌弃自己的孩子是兔唇,于是将自己
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甲嫌弃自己的孩子是兔唇,于是将自己
题库
2022-08-02
61
问题
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甲嫌弃自己的孩子是兔唇,于是将自己8个月大的婴儿放在市区公园的一处长椅上,然后离开。由于天气寒冷,待路人发现婴儿并送到医院后,婴儿已经被冻死。甲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B.甲正在砍伐自留地树木,结果树木倒下正好砸中乙的头部。甲因为惊慌,没有救助乙,而是逃离现场。后来,乙被同村村民送到医院,最终不治身亡。后来查明。即使乙被砸后立刻对其进行救助,也不能挽救乙的生命。甲不构成不作为犯罪,但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C.甲饲养的狗正在撕咬乙。甲虽然看到了这一幕,但认为自己没有制止的义务,于是放任狗将乙咬成重伤。由于成立不作为犯需要主观要件,而甲没有认识到作为义务,所以不构成不作为犯罪D.甲收留了正在找寻住处的乙,允许其和自己一同住在家中,并收取了两天的住宿费。一日,甲邀请了好友丙来住处,晚饭时,乙丙产生言语冲突。丙拿起桌上的摆件殴打乙,乙因不胜酒力无力还击。甲在一旁观看,并未制止丙的殴打行为,放任丙将乙打成重伤。甲成立不作为犯罪
选项
A.甲嫌弃自己的孩子是兔唇,于是将自己8个月大的婴儿放在市区公园的一处长椅上,然后离开。由于天气寒冷,待路人发现婴儿并送到医院后,婴儿已经被冻死。甲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B.甲正在砍伐自留地树木,结果树木倒下正好砸中乙的头部。甲因为惊慌,没有救助乙,而是逃离现场。后来,乙被同村村民送到医院,最终不治身亡。后来查明。即使乙被砸后立刻对其进行救助,也不能挽救乙的生命。甲不构成不作为犯罪,但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甲饲养的狗正在撕咬乙。甲虽然看到了这一幕,但认为自己没有制止的义务,于是放任狗将乙咬成重伤。由于成立不作为犯需要主观要件,而甲没有认识到作为义务,所以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D.甲收留了正在找寻住处的乙,允许其和自己一同住在家中,并收取了两天的住宿费。一日,甲邀请了好友丙来住处,晚饭时,乙丙产生言语冲突。丙拿起桌上的摆件殴打乙,乙因不胜酒力无力还击。甲在一旁观看,并未制止丙的殴打行为,放任丙将乙打成重伤。甲成立不作为犯罪
答案
BD
解析
A项错误。甲负有抚养、照护孩子的义务却未履行,成立不作为犯。但是,将孩子遗弃在公园长椅上通常不会使孩子陷于死亡危险中,根据等价性,该行为并不能与作为的故意杀人罪作相同评价,甲构成遗弃罪。
B项正确。刑法给行为人施加作为义务是有意义和目的的,如果履行了作为义务。危害结果仍然会发生,就没有必要谴责行为人的不履行。甲的不作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但甲的砍树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若甲主观上有过失,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项错误。虽然成立故意的不作为犯罪要求行为人对存在作为义务有认识,但是,在判断行为人有无认识到作为义务时,可根据一般人的认识能力来衡量,行为人的狡辩无效。一般人只要认识到是自己饲养的动物侵害他人,就会认识到有救助义务,甲成立不作为犯罪。
D项正确。基于特定领域可以产生保护义务。甲收留乙居住在自己家中.甲对自己的住所有管理职责,且丙系甲的好友,甲对于危险的发展具有排他的支配作用,因此对丙殴打乙的行为有阻止义务。甲未履行作为义务,成立不作为犯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congyezige/668080.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所列情形,不能必然导致督促程序终结的有:()A.债务人在支付令送达之日
关于仲裁协议的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争议的,
陈某死亡时,遗产由其母甲、妻乙和两个孩子丁、丙继承,当时乙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继
关于证据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证明某事实存在的证据为本证,证明某
根据民事诉讼法基础理论及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对于反诉说法错误的是:() a
关于监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出门打工之前,将孩子委托给邻居照
对王锋与陈莹共同购买张明私房3间的定性表述中,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王锋、
村民张某死后留有房屋6间,水牛2头,张某有妻张乙,两个孩子张丙和张丁,对其遗产继
关于证人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是未成年人,因此王某没
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辩论权的行使,贯穿于诉
随机试题
ThatMGMGrandYouthCenterisopentochildren3-12yearsold______whathotel
(electric)______intheareahasbeencutoffforthreehoursbecauseofthunders
很高兴在这次教育国际论坛上与大家交流我对21世纪教育的看法。21世纪,我们看到知识成了创造力和财富的源泉。知识能通过网络分享,我们生活在一个由网络连通的
[originaltext]W:WhatcanIdoforyou,sir?M:Well,IwanttobuyaT-shirt.Q:
[originaltext]M:Ireallyappreciateyourfillingmeinonyesterday’slecture.
下列违反了IIA道德准则的是:A.詹妮斯接受了一项对电子制造分部进行审计的委派。
从所给的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A.如上图
如果把一个造型精致的鸟笼挂在房间最显眼的地方,过不了几天主人就会做出下面两个选择
国家鼓励证券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依法开展()活动。A:经营方式创新B:
监理规划中,建立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完善职责分工,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属于质量控制的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