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黄某(17周岁,某汽车修理店职工)与吴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餐馆就餐时因琐事
黄某(17周岁,某汽车修理店职工)与吴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餐馆就餐时因琐事
admin
2022-08-02
75
问题
黄某(17周岁,某汽车修理店职工)与吴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餐馆就餐时因琐事与赵某(16周岁,高中学生)发生争吵,并殴打赵某致其轻伤。检察院审查后,综合案件情况,拟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请回答第(1)~(3)题。关于对黄某的考验期,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从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之日起计算B.不计入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C.可根据黄某在考验期间的表现,在法定范围内适当缩短或延长D.如黄某违反规定被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而提起公诉,已经过的考验期可折抵刑期
选项
A.从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之日起计算
B.不计入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
C.可根据黄某在考验期间的表现,在法定范围内适当缩短或延长
D.如黄某违反规定被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而提起公诉,已经过的考验期可折抵刑期
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查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的,应当确定考验期。考验期为6个月以上1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因此考验期应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算,而不是“宣告”之日起计算,故A错误。考验期不计入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故B正确。考验期的长短应当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轻重、主观恶性的大小和人身危险性的大小、一贯表现及帮教条件等相适应,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的表现,可以在法定期限范围内适当缩短或者延长。C正确。考验期并未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进行羁押,故不折抵刑期,D错误。本题选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congyezige/665878.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公证法》规定对下列事项公证机关可以办理公证的是?A.黄某是著名童星饰演
2019年10月吴某在某网络平台上下单购买了苹果手机一部支付货款7630元三天后
(2017年真题)来某县打工的农民黄某欲通过法律援助帮其讨回单位欠薪。根据《法律
(2021年真题)吴某因周某对其诽谤,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经审查后决定立案受理。
(2018年真题)赵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游乐园游玩时因琐事与李某(15周岁
(2016年真题)甲为勒索财物,打算绑架富商之子吴某(5岁)。甲欺骗乙、丙说:“
(2015年真题)朱某系某县民政局副局长,率县福利企业年检小组到同学黄某任厂长的
(2015年真题)朱某系某县民政局副局长,率县福利企业年检小组到同学黄某任厂长的
(2015年真题)甲送给国有收费站站长吴某3万元,与其约定:甲在高速公路另开出口
(2015年真题)甲送给国有收费站站长吴某3万元,与其约定:甲在高速公路另开出口
随机试题
ConversationalSkillsPeoplewhousuallymakeusfee
IntheMiddleAgesstudents_____[originaltext]Inancienttimesthemostim
企业外部招聘的形式主要有()。A.媒体广告招聘
感动中国的刘洪安使用一级大豆油炸油条,引发良心餐饮的热潮,刘洪安的行为体现了社会
下列关于成本管理的主要内容的说法中,错误的有()。A.成本规划是进行成本管理的第
统计法所说的统计包括( )组织实施的统计活动。A.省人民政府 B.省级人民政
共用题干 MigrantWorkersInthepasttwenty
在保险公司中专门负责处理理赔事务的人员称为( )。A.公司理赔员 B.个人理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资格预审的要求和《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范本的规定,下列
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相比,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优点有()。A.整个项目的合同总额确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