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根据《法官法》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对法官奖惩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
根据《法官法》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对法官奖惩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
最全题库
2022-08-02
119
问题
根据《法官法》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对法官奖惩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 )A.高法官在审判中既严格程序,又为群众行使权利提供便利;既秉公执法,又考虑情理,案结事了成绩显著。法院给予其嘉奖奖励B.黄法官就民间借贷提出司法建议被采纳,对当地政府完善金融管理、改善服务秩序发挥了显著作用。法院给予其记功奖励C.许法官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此事被对方当事人上网披露,造成不良影响。法院给予其撤职处分D.孙法官顺带某同学(律师)参与本院法官聚会,半年后该同学为承揽案件向聚会时认识的某法官行贿。法院领导严告孙法官今后注意
选项
A.高法官在审判中既严格程序,又为群众行使权利提供便利;既秉公执法,又考虑情理,案结事了成绩显著。法院给予其嘉奖奖励
B.黄法官就民间借贷提出司法建议被采纳,对当地政府完善金融管理、改善服务秩序发挥了显著作用。法院给予其记功奖励
C.许法官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此事被对方当事人上网披露,造成不良影响。法院给予其撤职处分
D.孙法官顺带某同学(律师)参与本院法官聚会,半年后该同学为承揽案件向聚会时认识的某法官行贿。法院领导严告孙法官今后注意
答案
C
解析
《法官法》第30条规定,法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1)在审理案件中秉公执法,成绩显著的;(2)总结审判实践经验成果突出,对审判工作有指导作用的;(3)对审判工作提出改革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4)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使其免受重大损失,事迹突出的;(5)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6)提出司法建议被采纳或者开展法制宣传、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效果显著的;(7)保护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有显著成绩的;(8)有其他功绩的。该法第31条规定,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据此可见,A、B选项能够成立,不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31条规定,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请托人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据此,C选项不能成立,当选。D选项中,尽管孙法官的做法有一定的不妥之处,但根据社会常理易知,孙法官尚未达到需要处分的程度。因此,领导对他进行诫勉谈话(而并非处分中的警告),没有严格的限制性规定,不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congyezige/664635.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侮辱、诽谤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冲入李某家中当着其父母的面将垃圾倒
关于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A.甲驾驶出租车搭载女乘客。途中
关于滥用职权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是民政局局长明知李某骗取民政补贴
关于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的说法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A.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
关于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A.作为法的非正式渊源的习惯只是指
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在野外捡到一个小孩带回家养了两天
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关于国家标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下列哪些符合国际法?A.甲国的外交邮袋可托交该国商业飞
各级监委是监察机关根据《监察法》和《宪法》正确的是A.监察机关行使监察权应当和检
(2021年真题)国家标志是国家的主权、独立和尊严的象征。根据《宪法》和法律关于
随机试题
ReadthefollowingreviewsofabookcalledTheBossesSpeak.Foreachquestion
[originaltext]W:Youareon"JustOneThing"today.Dr.LawrenceRoseniswith
下述冷却水量、冷幅宽和冷幅高都相同的单座逆流式冷却塔与横流式冷却塔的差别中,不正
护士为颅内高压的患者输注20%甘露醇250ml,静脉滴注的时间要求是A.5~10
一个长方体形状的容器,长、宽、高分别为30cm、10cm、10cm,如下图所示,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定,企业管理费包括()A.管理人员工资 B.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
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有( )。 A.收入 B.所有者权益 C.资产
对焊接工艺评定的作用,以下论述正确的是( )。A.验证施焊单位拟定焊接工艺的正
业主指定的分包施工单位,分包商与()签订合同。A.业主 B.总包单位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