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关于全国人大职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 B.选
关于全国人大职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 B.选
练习题库
2022-08-02
2
问题
关于全国人大职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B.选举国务院总理、副总理C.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D.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与建置
选项
A.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
B.选举国务院总理、副总理
C.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D.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与建置
答案
AC
解析
《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根据该条第(4)项,A项正确。根据该条第(5)项,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均由全国人大“决定”产生,而非“选举”产生,故B项“选举”的表述错误。根据该条第(8)项、(9)项,C项正确。
从《宪法》第62条第(13)项、第(14)项表述看,宪法区分“建置”、“设立”的含义。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6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从该第6条的规定来看,《宪法》第62条第(13)项所称“建置”,包括“设立、撤销、更名”。也就是说,“建置”除包含“设立”外,还包括“撤销”、“更名”。若严守《宪法》第62条第(14)项字面含义,全国人大只能决定特区的设立,而不得“更改特区名称”,更不得“撤销特区”。从此意义上讲,D项“决定特别行政区的……建置”的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congyezige/664503.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法律证成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无论是内部证成还是外部证成.都需要借助一定
李某系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关于李某的诉讼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对公安机关
关于药品犯罪的认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是抽象危
关于刑事责任年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15周岁的甲投毒的应当负刑事责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
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减刑、假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国家工作人员甲犯受贿罪被判处1
关于交通肇事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驾驶货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陈某醉酒后驾驶
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关于国家标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
2021年2月原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被改组为国家乡村振兴
关于财产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盗窃王某手机(价值3000元)发现其微信账号余
随机试题
矿物成分对岩石性质有较大影响,例如岩石中的()含量越多,钻孔难度就越大。A.石
台背填土实测项目中关键项目是填土长度。()
系统性红斑狼疮气营热盛证的治法是A、清热解毒,凉血化斑 B、养阴清热 C、清
中医古籍中的"病儿"相当于西医中的诊断是A.先兆流产 B.异位妊娠 C.稽留
对于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其库存现金限额可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
糖酵解的最终产物是A:乳酸 B:丙酮酸 C:H2O D:酮体 E:乙酰C
在统计行政诉讼中,被告统计局的局长参加庭审的身份为()。A.被告 B.第三人
“以常衡变”的意思包括A.审证求因 B.比较正常与反常 C.生理与病理 D
颗粒剂的检查项目包括A.水分 B.黏度 C.溶化性 D.装量差异 E.微
男,62岁。上腹痛10天。既往高血压病史10余年,反复心前区疼痛发作2个月,口服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