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甲欲杀丙,假意与乙商议去丙家“盗窃”,由乙在室外望风,乙照办。甲进入丙家将丙杀害
甲欲杀丙,假意与乙商议去丙家“盗窃”,由乙在室外望风,乙照办。甲进入丙家将丙杀害
资格题库
2022-08-02
15
问题
甲欲杀丙,假意与乙商议去丙家“盗窃”,由乙在室外望风,乙照办。甲进入丙家将丙杀害,出来后骗乙说未窃得财物。乙信以为真,悻然离去。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欺骗乙望风,构成间接正犯。间接正犯不影响对共同犯罪的认定,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B.乙企图帮助甲实施盗窃行为,却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故对乙应以盗窃罪的帮助犯未遂论处C.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乙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论处。两人虽然罪名不同,但仍然构成共同犯罪D.乙客观上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但因其仅有盗窃故意,故应在盗窃罪法定刑的范围内对其量刑
选项
A.甲欺骗乙望风,构成间接正犯。间接正犯不影响对共同犯罪的认定,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乙企图帮助甲实施盗窃行为,却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故对乙应以盗窃罪的帮助犯未遂论处
C.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乙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论处。两人虽然罪名不同,但仍然构成共同犯罪
D.乙客观上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但因其仅有盗窃故意,故应在盗窃罪法定刑的范围内对其量刑
答案
D
解析
实行过限,指在共同犯罪中,原共同犯罪中某一或数个共同犯罪人,实施了超过原共同谋定的故意范围以外的犯罪行为。实行过限的犯罪行为由过限行为实施者自己承担,对过限行为没有共同故意的原共同犯罪人,不对过限行为负刑事责任。本案中,乙要求“若钥匙打不开就必须放弃盗窃,不可入室”,且甲“本欲依乙告诫离去”,可知二人的共同犯罪在此时停留于未遂状态。后甲“又不甘心,思量后破窗进入张家窃走数额巨大的财物”属于实行过限,应由甲自行承担刑事责任,乙对此不承担刑事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congyezige/663553.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陈某涉嫌盗窃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认罪认罚并且注定签署了具结书检察院提起公诉并且建议
关于财产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盗窃王某手机(价值3000元)发现其微信账号余
(2019年真题)2011年11月,某市公安局以马某涉嫌盗窃为由将其刑事拘留,2
(2017年真题)某市公安局以朱某涉嫌盗窃罪于2013年7月25日将其刑事拘留,
(2015年真题)某检察院对王某盗窃案提出二审抗诉,王某未委托辩护人,欲申请法律
(2020年真题)关于审判组织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张某盗窃案,某县法院
(2017年真题)甲、乙二人系药材公司仓库保管员,涉嫌5次共同盗窃其保管的名贵药
(2016年真题)未成年人小天因涉嫌盗窃被检察院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关于附条件不起
(2016年真题)王某系聋哑人,因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公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
(2015年真题)甲、乙、丙、丁四人涉嫌多次结伙盗窃,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
随机试题
Whatwillthewomando?[br][originaltext]F:IwonderifIcouldpossiblyuse
Thereisnobetterwayto______waterresourceseconomicallythantoinvestina
[originaltext]M:MissEllenChan?Goodtoseeyou.Thankyouforcoininginto
排便时可引起肛门部剧烈疼痛的疾病是()A.内痔脱出 B.血栓性外痔 C.
功能温中行气,涩肠止泻的药物是A.草豆蔻 B.肉豆蔻 C.桑螵蛸 D.海螵
Thechangeinthatvillagewasmiraculou
有关甲丙氨酯的叙述,正确的是A.为抗惊厥药 B.抗焦虑药,具有中枢性肌肉松弛作
人在每一瞬间,将心理活动选择了某些对象而忽略了另一些对象。这一特点指的是注意的(
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的作文考试不同,是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表达能力并重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机构的从业人员可以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也可以收付、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