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某日,郑
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某日,郑
资格题库
2022-08-02
49
问题
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是同一家电脑公司的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某日,郑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之后索回。一周后,郑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1.5万元已被人取走。郑某报案后,司法机关找到了江某。江某承认是其所为,但对作案事实前后供述不一。第一次供述称,在郑某将信用卡交其保管时,利用以前与郑某一起取款时偷记下的郑某信用卡上的密码,私下在取款机上取款;第二次供述称,是仿制了一张信用卡后,用所获取的郑某信用卡上的有关信息取款;第三次供述却称,是拾得郑某的信用卡后,用该卡取款。但被害人郑某怀疑是江某盗窃其信用卡后取走卡上所存的钱款。如果江某用自己仿制的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江某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 B.江某构成伪造信用卡罪 C.江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应该实行数罪并罚
选项
答案
C
解析
。根据《刑法》第196条第1项的规定,“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购买商品、提取现金等诈骗活动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伪造信用卡的行为又触犯了伪造金融票证罪,信用卡诈骗罪和伪造金融票证罪之间是牵连关系,依照牵连犯的处理规则,从一重处罚,应以信用卡诈骗罪处罚。《刑法》中并无伪造信用卡罪,伪造信用卡的行为,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所以B项排除。江某自己伪造信用卡,并进行使用,其先后实施了伪造金融票证行为和信用卡诈骗行为,两个行为之间具有手段、目的关系,属于牵连犯,应从一重罪处断,即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而不数罪并罚。所以,AD项排除。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congyezige/663343.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税务局认定甲公司构成外贸出口“真代理、假进销”的违规行为决定追缴其获得的出口退税
审判委员会是法院内部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关于审判委员会下列表述错误
区市场监管局认定甲公司侵害乙公司享有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经查甲公司非法经营额达5
李某向区物价局举报要求责令电信公司退还非法收取其手机卡办卡费20元。区物价局答复
李某系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关于李某的诉讼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对公安机关
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双方约定由T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齐某被乙公司选定为仲裁员
黄某涉嫌涉集资诈骗罪侦查人员对其住宅搜查时发现其电脑中存有大量与案件相关的电子数
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减刑、假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国家工作人员甲犯受贿罪被判处1
(2021年真题)李某向区物价局举报,要求责令电信公司退还非法收取其手机卡办卡费
(2020年真题)某县法院的法官甲交际广泛,其同学张某经营一家洗浴中心,经常组织
随机试题
[originaltext]Dr.LynneMoorehaspublishedoverfitlypapersandabookon
Working-classfamiliesintheUnitedStatesareusuallynuclear,andman
TeachingMethodsforEffectiveCommunicationI.Introduction:some
Companiessaythatinmanycases,thebenefitsofforeign-languageknowl
在质量检验方法中,()是各种检验方式的主体。A.计量检验 B.计数检验
A.医师 B.管理人员 C.护士 D.药学技术人员 E.医技人员在医疗机
图示逻辑门的输出F1和F2分别为( )。 A.A和1 B.1和 C.A和
借款人不良记录的查阅途径是()A:贷款银行B: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C:借
《民法典》规定,当( )时,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A.债权人
药物代谢主要在( )。A.肝脏 B.肾脏 C.肺 D.脑 E.心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