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吴某涉嫌受贿60万元,由某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吴某在该县城有一套住房,由于身体原因
吴某涉嫌受贿60万元,由某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吴某在该县城有一套住房,由于身体原因
练习题库
2022-08-02
73
问题
吴某涉嫌受贿60万元,由某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吴某在该县城有一套住房,由于身体原因,检察院于2016年2月15日对吴某决定监视居住,马某根据吴某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2016年4月15日,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案件后决定对吴某实施逮捕。2016年5月26日,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并依法判决吴某有期徒刑10年。关于本案中刑事诉讼专门机关的诉讼活动,下列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检察院决定对吴某监视居住时,只能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B.法院判决吴某有期徒刑10年时,应将吴某监视居住的2个月折抵刑期1个月C.法院不得对吴某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D.侦查期间,对吴某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不得对其采取电子监控等监督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选项
A.检察院决定对吴某监视居住时,只能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B.法院判决吴某有期徒刑10年时,应将吴某监视居住的2个月折抵刑期1个月
C.法院不得对吴某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D.侦查期间,对吴某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不得对其采取电子监控等监督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答案
C
解析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73条的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50万以上),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在指定居所执行。”可见,A表述错误。按照《刑事诉讼法》第74条的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B选项并没有说明监视居住是在住处监视居住,还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因此,B是错误选项。按照《高法解释》第127条的规定,法院不得对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所以,C表述正确。按照《刑事诉讼法》第76条、《公安部规定》第112条规定,侦查期间,侦查机关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电子监控等监督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可见,D表述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congyezige/662398.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因寻衅滋事造成乙财物损毁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甲在侦查阶段拒不认罪移送审查起诉后
关于宋朝的契约制度哪一个是正确的?A.李家兄弟拟以每亩两石粮食租用地主吴某田地此
关于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因为绑架罪被立案侦查自被第一次讯问
M市G区检察院接到举报线索反映A市监狱一民警虐待被监管人员情节严重。关于本案的办
F市J区检察院在对钱某过失致李某重伤案的审查起诉过程中认为钱某系防卫过当犯罪情节
2019年10月吴某在某网络平台上下单购买了苹果手机一部支付货款7630元三天后
沈某因继承祖父的遗产取得房屋所有权起诉至法院要求继祖母李某搬离。法院认为此住房是
(2021年真题)赵某因涉嫌盗窃和强奸在2020年8月20日被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
(2020年真题)周某半夜驾车出游时发生交通事故致行人张某重伤残疾,检察院以交通
(2016年真题)某检察院改革内部管理体制,将原有的多个内设处(室)统一整合,消
随机试题
Thecandidategotamaster’sdegreein______.[br][originaltext]Interviewer(W)
Heisthoughtto______manypopularnovels.A、writeB、havewrittenC、havewritin
[audioFiles]audio_eufm_j85_001(20082)[/audioFiles]A、Hehadsomethingmoreimpor
[img]2018m9s/ct_etoefz_etoeflistz_201808_0025[/img][br]Whatbenefitsofagree
July20,2004DearSirs,Todaywehavereceivedyourbillfor150name-beating
新中国第一家旅行社是()。A.厦门华侨服务社 B.中国旅行社 C.中国国
上肢重要的骨性标志有()。A.肩峰 B.喙突 C.盂下结节 D.小结节
孟轲认为人先天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和是非之心,其中恻隐之心是( )
邮政管制是指邮政监管机构通过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手段等,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
甲上市公司已经进入稳定增长状态,固定股利增长率是4%,股东必要报酬率10%,公司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