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新凤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假冒伪劣医疗器械,对其生产设备、设

考试题库2022-08-02  58

问题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新凤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假冒伪劣医疗器械,对其生产设备、设施、场所和账簿等采取了查封和扣押的措施。在查封、扣押期间因为保管不善,部分设备损毁。新凤凰有限责任公司对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查封、扣押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 讼,一并提出赔偿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查封、扣押决定,并作出相应的赔偿。判决生效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一种说法是错误的?A.对应当给付的赔偿金,法院可以通知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账户内划拨B.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从期满之日起,对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日处200元的罚款C.法院可以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或者北京市监察局提出司法建议D.新凤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行政判决书的期限为180日

选项

答案 B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65条第3款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2)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3)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4)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可知,AC表述正确,不选。B表述错误,应选。《行政诉讼法解释》第84条规定,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故D项表述正确,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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