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以下

题库2022-08-02  40

问题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以下关于审核机构审核说法正确的是(   )。Ⅰ.审核机构按照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受理顺序开始审核,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审核系统发出首轮审核问询Ⅱ.首轮审核问询发出前,发行人、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不得与审核人员接触,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审核工作Ⅲ.在首轮审核问询发出后,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对本所审核问询存在疑问的,可与本所审核机构进行沟通;确需当面沟通的,应当预约Ⅳ.补充或者修改相应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在收到审核问询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回复文件Ⅴ.首轮审核问询后,发现新的需要问询事项的,审核机构收到发行人回复后五个工作日内可以继续提出审核问询A.Ⅰ、Ⅱ、ⅢB.Ⅱ、Ⅲ、ⅣC.Ⅰ、Ⅱ、Ⅲ、ⅣD.Ⅱ、Ⅲ、Ⅳ、ⅤE.Ⅰ、Ⅲ、Ⅳ、Ⅴ

选项 A.Ⅰ、Ⅱ、Ⅲ
B.Ⅱ、Ⅲ、Ⅳ
C.Ⅰ、Ⅱ、Ⅲ、Ⅳ
D.Ⅱ、Ⅲ、Ⅳ、Ⅴ
E.Ⅰ、Ⅲ、Ⅳ、Ⅴ

答案 B

解析 Ⅰ项,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第24条规定,本所审核机构按照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受理顺序开始审核,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审核系统发出首轮审核问询。
Ⅱ项,第25条规定,在首轮审核问询发出前,发行人、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不得与审核人员接触,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审核工作。
Ⅲ项,第26条规定,在首轮审核问询发出后,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对本所审核问询存在疑问的,可与本所审核机构进行沟通;确需当面沟通的,应当预约。
Ⅳ项,第27条规定,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审核问询要求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查和核查,及时、逐项回复审核问询事项,补充或者修改相应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在收到审核问询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回复文件。预计难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的,保荐机构应当及时提交延期回复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及具体回复时限,延期一般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
Ⅴ项,第28条第1款第1项规定,首轮审核问询后,发现新的需要问询事项的,本所审核机构收到发行人回复后十个工作日内可以继续提出审核问询。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congyezige/1835953.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