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的业务如下: (1)向某烟酒专

资格题库2022-08-02  20

问题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的业务如下:(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3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350万元。(2)将外购不含税价值6万元的贡酒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千克,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售价,但已代收代缴消费税。(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700千克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500瓶,与自产粮食白酒组成成套礼品盒对外销售,每套礼盒中含药酒2瓶(每瓶500克),500克白酒2瓶,共出售750套礼盒,每套含税销售价257.4元;将200千克散装药酒馈赠给相关单位;剩余100千克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含税销售价为每千克150元。已知:药酒的消费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0.5元/500克。1.白酒生产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为多少万元?2.乙企业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多少万元?3.白酒生产企业本月销售成套礼盒应纳消费税税额为多少万元?4.白酒生产企业本月馈赠散装药酒应纳增值税税额为多少万元?5.白酒生产企业额外收取品牌使用费是否应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选项

答案

解析 1.应纳的消费税=[350/(1+13%)]×20%+(30×2000×0.5)/10000=64.95万元。
2.药酒从价定率征税。应纳税额=(6+1)/(1-10%)×10%=0.778万元。
3.应纳税额=750×(257.4/1.13)×20%+0.5×4×750=3.5668万元。
4.应纳增值税=[(150×200)/(1+13%)]×13%=3451.33元=0.3451万元。
5.白酒生产企业额外收取品牌使用费应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白酒生产企业额外收取品牌使用费属于价外费用。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tihaiku.com/caiwukuaiji/2729086.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