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纳税户“同富居酒店”的老板李某,2020年1月,将酒店承包给张某经营,张

练习题库2022-08-02  8

问题 定期定额纳税户“同富居酒店”的老板李某,2020年1月,将酒店承包给张某经营,张某每月向李某交承包费5000元,有关承包经营的事项,李某未向税务机关报告。自2020年1月起该酒店一直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税务机关多次催缴无效,2020年5月20日,税务所找到李某,责令其在5月31日前缴纳欠缴的税款10000元,责令期限已过,李某仍未缴纳税款。6月1日经主管税务机关南山区地税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决定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但“同富居酒店”已经在5月底关门停业,张某不知去向,税务机关扣押了李某的小汽车一辆。6月10日小汽车以80000元被拍卖,税务机关将拍卖所得抵顶税款10000元、罚款10000元、滞纳金及各项拍卖费用5000元后,剩余款项于6月20日退还给李某。李某不服,于6月25日向市地税局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市地税局复议后决定维持南山区地税分局的决定。1.李某对于市地税局税务行政复议结果不服,他应该怎么做?2.南山区地税局在本案中存在什么问题?3.如果在5月31日之前发现李某有转移财产的迹象,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什么措施?4.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5.税务机关可以对张某及李某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吗?

选项

答案

解析 1.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李某对于市地税局税务行政复议结果不服,可以提出税务行政诉讼,应以南山区地税局为被告人。

2.
税务机关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扣押、查封、保管、拍卖、变卖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应当在3日内退还被执行人。南山区地税局6月10日将李某的小汽车拍卖抵缴相应费用后,6月20日才将剩余款项退还给李某,存在问题。

3.
税务机关可以责令李某提供纳税担保。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如接到某纳税人的偷税、漏税举报并取得一定证据),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前就责令纳税人限期缴纳应纳税款。税务机关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及其他财产或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4.
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5.
可以。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有关国家机关采用法定的强制手段,强迫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行为。税收强制执行是行政强制的一种,是对纳税人拖欠税款的行为由税务机关采取的一种行政强制执行措施。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若有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没有履行义务的,税务机关可以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因此,税务机关可以对承包人张某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而李某作为纳税担保人,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税务机关也可以直接对其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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